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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苏州市姑苏区清洲观前29号1-3楼95个商铺公开招租

公告编号:2023[0016] 开始时间:2023-08-22结束时间:2023-09-05
公告截止时间2023-09-05 16:00保证金 2000 元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09-05 23:59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对位于苏州市姑苏区清洲观前29号1-3楼95个商铺发布公开招租公告并征集意向承租方,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托组织电子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3822日至202395日。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资产为坐落于苏州市姑苏区清洲观前291-3楼的95个商铺,产权归属于苏州市姑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出租方),1楼商铺租期截止日为2025331日,2-3楼商铺租期截止日为2025430日。商铺经营业态要求:家居用品、电器、针纺织品、工艺品、日化品、玩具、服装、鞋类等符合市场运营要求的业态(餐饮除外)。

三、网络竞价时间:2023911

标的资产详情和网络竞价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平台无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报名保证金为2000/个商铺,交纳一份保证金可以参与所有铺面竞价,最多只能竞得一套。意向承租方拟承租多个商铺须至现场报名点提交《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详见附件二),注明拟承租商铺个数,并交纳同等份数的报名保证金。拟承租商铺个数与交纳保证金份数不相同的,不予审核通过。

4、参加过“清洲观前291-3楼商铺公开招租”交易,存在违约情况的承租方不予审核通过。

五、标的资产看样说明
           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前往姑苏区清洲观前29号对应商铺看样,进入商场请遵守商场疫情管控要求以及现场秩序管控和疏导要求。标的资产看样和咨询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512-65212316

六、报名事项

1、意向承租方可在20239516:00前自主线上报名,拟承租多个商铺(需交纳多份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须至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2、线上报名方式:关注“苏州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点击https://clf.szee.com.cn/ 进入公告,运用“实名认证”小程序完成验证后,自主线上报名。

3、现场报名和咨询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意向承租方现场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准备:身份证、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见附件二)等。

4、咨询电话:0512-698206416982062069820613;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七、保证金和服务费相关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交纳2000/个商铺的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可参与本公告内所有商铺的竞租,承租方最多可竞得商铺个数视其交纳保证金金额而定,不足保证金金额整数倍的,不计入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完成报名登记后,需于公告期满前(含当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竞租。

3、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未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和未竞得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4、竞价结束后按规定对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内未接到异议通知的成交方(承租方),请于5个工作日内至“清洲观前293楼会议室(物业办公室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承租商铺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5000/个商铺)。

交易中心按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收费项目和标准》(https://www.szee.com.cn/news/zcfg/2021-08-19/1500.html)优先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成交方)应交服务费,并在收到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扣除服务费后的保证金无息退回至承租方账户。

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签约手续或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成交方,出租方有权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并有权划转其交纳至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成交方足额赔偿。

八、其他说明

    1、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发出的签约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短信通知、书面通知等),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至出租方指定地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三)。

2、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公告以及本公告内容,在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报名和竞租事项。无论因何种原因最终承租方未能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已扣除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3、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附件一:标的资产详情和网络竞价时间(第二次).pdf

附件二: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清洲观前29号.pdf

附件三:拟与承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模板.pdf 



清洲观前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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