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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积极稳妥推进山西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8-02-05 13:23:28

 1月25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刘美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现实选择,但由于农村资本要素极度匮乏,导致生产要素配置不平衡,生产效率遭遇增长瓶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并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为农业持续向好发展、为农民依托土地增收开出了定心丸。
但她指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一定困难。首先,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不专业。一方面无专门的价值评估机构和专业资质评估人员,对抵押物由谁评估、如何评估、参照标准难以规范;另一方面土地价值评估困难,如果发生违约,对土地抵押经营权物缺少公平、公正的处置。第二,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目前金融机构没有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的迫切性,过多地强调了贷款风险,其次,如果没有惠农政策的支持,对于农业这个弱势、高风险的产业,低收益高利率的现状也影响抵押贷款的积极性。三是政府未设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农业属于弱势产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农业保险业务尚未全面展开。
为此,她建议,完善机制,为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职能,在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处理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第二,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价值认定体系。第三,设立第三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土地流转和产品交易提供咨询、顾问的专业平台。第四,实施政银合作联动,设计合理产品。按照“创新融资模式、降低融资门槛、共担融资风险”的原则,积极引导商业银行根据不同主体、不同模式(比如:龙头企业模式、联保模式、家庭农场等模式)开发合适的专项产品。第五, 完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措施。一是引导保险机构推广农业保险,让借贷双方无后顾之忧。二是推广联合增信方式,开展多元化的农村信用担保评估,利用农村担保机构分担抵押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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