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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改革瞄向金融领域 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配套文件将出

来源:证券日报  2019-09-12 14:21:05

    “加强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管理与监督”是9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的重要内容。国有金融机构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虽然我国国有金融资本规模稳步增长,经营管理机制不断理顺,但同时,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职责不明、授权不清、管理不畅,资本布局有待优化、运营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不仅对国有金融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造成制约,也不利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的提升。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曾表示,如果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监管缺位,那么从公司治理层面来说,就无法明确出资人责任,国家意志没有办法在国有金融机构运行中得到充分体现,也容易造成不可控的风险事件发生;除此之外,还会存在一些国有金融资本无序发展、扩张,引发潜在风险的可能。张立超分析称,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可以在确保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保持必要控制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权,由原来的“监督管理”转变为“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市场化原则,全面启动国有金融企业市场化改革,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通过全面、高效的治理结构对下一级进行核心要素的把控。谈及未来还有哪些可以期待的改革空间时,张立超认为,要用改革的方式统筹“三大任务”。具体来看,在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层面,金融业作为竞争性服务业,要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政企分离,达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开,优化股权结构,使金融企业在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中具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激发企业活力;在治理结构层面,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出资人的职责和地位,同时对相关企业进行战略性引导;在公司经营层面,选择最适合的专业管理人员,按照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确保决策的透明性,同时重点加强风险监控,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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