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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板制度即将落地 激发新三板承上启下作用

来源:证券日报  2020-06-02 16:23:36

    5月27日,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发布将于近期实施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表明转板上市制度正式意见稿距离落地仅一步之遥,各方也纷纷热议转板上市的必要性,以及对市场生态的影响等问题。
    针对本次改革拟推出的转板上市制度,有市场人士提出,“转板上市制度的特点之一,是上市时无需经证监会核准,由交易所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而当前注册制下,企业上市已无需证监会核准,由交易所负责审核。该背景下,建立转板上市制度有多大实际意义?”。对此,华财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长、首席行业分析师谢彩表示,一是两类上市行为性质不同。新证券法将证券发行和证券上市区分为法律性质不同的两类行为,不论是核准制还是注册制,针对的主要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体现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所场所的变更,不涉及公开发行股票,无需摊薄股份,可以降低企业到交易所上市的成本。二是上市行为性质不同决定了程序差异。注册制下,企业申请上市,保荐机构需严格履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发行上市相关保荐职责。鉴于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在公开发行时已经保荐机构核查,并在进入精选层后有持续督导,对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保荐要求和程序可适当简化。三是服务对象不同。注册制下直接申请发行上市的企业,通常规模已较大、发展较为成熟且符合相应板块的行业及定位要求。而转板上市的服务对象主要为经过新三板培育壮大的企业,转板为其打通了去交易所上市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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