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加工贸易企业实行交易信用分级管理及保证金比例
调低的操作细则
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加工贸易边角废料交易便利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加工贸易废料交易管理办法》、《苏州市加工贸易废料交易不良行为惩戒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苏州市加工贸易废料交易平台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各个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并在海关监管下,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加工贸易废料的法人,同时在苏州市加工贸易废料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已获得用户权限的企业。
二、 加工贸易企业交易信用分级管理及保证金比例调低的评定标准
(一)管理原则和依据
平台以系统化、动态化、便利化为管理原则,依据以下信息对加工贸易企业在平台上的交易信用作出评定,并分别适用相应的保证金比例调低管理措施:
1.海关AEO认证信息;
2.企业在平台近年交易情况;
3.企业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
(二)平台企业交易信用首次评定
1.本年度海关AEO信用评级等级为高级认证企业且无失信及行政处罚记录:
(1)近三年(含本年),在平台交易中承担主要责任的违约为0次,可申请保证金比例调低50%。
(2)近两年内每一自然年度(含本年),在平台交易中承担主要责任的违约少于3次,可申请保证金比例调低20%。
(3)近两年内每一自然年度(含本年),在平台交易中承担主要责任的违约达3次及以上,不享受保证金比例调低政策。
2.本年度海关AEO信用评级等级为其他等级或企业信用报告中存在失信、行政处罚记录,不享受保证金比例调低政策。
3.本年度,加贸企业在在平台交易中承担主要责任的违约累计达3次,三个工作日内平台将取消其本年度保证金比例调低资格。
(三)平台企业交易信用延续评定
加贸企业首次申请保证金比例调低后,从下一自然年度起,平台自动根据以下标准对企业重新进行交易信用评定和更新。
1.本年度海关AEO信用评级等级为高级认证企业且无失信及行政处罚记录:
(1)上两个自然年度,在平台交易中承担主要责任的违约为0次,保证金比例调低50%。
(2)上一自然年度,在平台交易中承担主要责任的违约少于3次,保证金比例调低20%。
(3)上一自然年度,在平台交易中承担主要责任的违约达3次及以上,不享受保证金比例调低政策。
2. 本年度海关AEO信用评级等级为其他等级或企业信用报告中存在失信、行政处罚记录,不享受保证金比例调低政策。
3.本年度,加贸企业在平台交易中承担主要责任的违约累计达3次,三个工作日内平台将取消其本年度保证金比例调低资格。
三、加工贸易企业交易信用分级管理及保证金比例调低的操作流程
1.平台企业交易信用首次评定流程
(1)企业根据海关AEO信用评级情况及自身需求,向平台提交保证金比例调低申请及海关AEO高级认证证书;
(2)平台在五个工作日内根据上述标准对该企业信用情况作出评定;
(3)平台通过站内信向企业告知其保证金比例调低情况;
(4)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平台统一公示本月申请通过保证金比例调低的加贸企业名单。
2.平台企业交易信用延续评定流程
(1)每一自然年度前20个工作日,平台自动对已申请保证金比例调低的企业信用等级作出调整;
(2)平台通过站内信向企业告知其保证金比例调整情况;
(3)每一自然年度前30个工作日内,平台统一公示当年保证金比例调低的加贸企业名单。
3.其他交易信用调整流程
取得平台保证金比例调低资格的加贸企业,如本年度内在平台交易中承担全部责任的违约累计达3次,三个工作日内平台将取消其本年度保证金比例调低资格,并通过站内信向企业告知。
四、保证金比例调低期间内违约处理注意事项
1.在保证金比例调低期间产生交易纠纷,且加贸企业对此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须按保证金应缴纳金额(即无保证金比例调低情况下,实际应缴纳的金额)及违约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赔付。
2.挂牌费及赔付保证金的处理
加贸企业向平台申请保证金比例调低,应严格遵守平台《交易规则》、《苏州市加工贸易废料交易纠纷调解程序指引》和《不良行为惩戒办法》等交易管理规定,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加贸企业实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比例调低后)足以支付挂牌费及保证金赔付金额,平台将根据处理结果直接扣划。
(2)加贸企业实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比例调低后)不足以支付挂牌费及保证金赔付金额,但系统账户余额足以支付剩余部分,平台将根据处理结果从实际缴纳保证金内扣划,不足部分从系统账户中扣划。
(3)加贸企业实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比例调低后)及系统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挂牌费及保证金赔付金额,平台将优先扣划挂牌费。加贸企业应在收到平台相关通知(包括书面通知函、站内信、邮件等方式,效力等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款项,逾期平台将暂停加贸企业参加其他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