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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申亚印染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来源:  2018-05-28 13:59:28

 2017年10月31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苏州市申亚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亚印染”)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担任申亚印染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目前,管理人已对申亚印染名下的资产及负债等情况做了全面的清理,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资产价值,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申亚印染概况
(一)基本信息
申亚印染于2002年5月22日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城分局登记设立,住所地为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兴太路22号,法定代表人顾海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丝绸、丝绒印花、羊毛衫印花;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概况
申亚印染主要资产包括:
1. 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为“相国用(2002)第00244号”。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花娄村兴太路2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950.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50年,终止日期为2052年10月21日。宗地红线内“五通一平”。
2. 房产:所有权证号为“苏房权证相城字第0400009298号”。建筑面积为16099.79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物建筑面积7488.15平方米,无证建筑物建筑面积8611.64平方米(沿街无证建筑物部分位于宗地红线外)。用途为为工业用房,房产使用情况:部分被占用,其余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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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优势
1. 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该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花娄村。门口即为县级道路X202,东临主干道兴太路、南近金瑞路、西临厂房、北临元春路。靠近常台高速、中环北快速路和省道227,周边交通发达,物流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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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边配套齐全。项目北侧有金澄花园、太平镇人才公寓等方便职工租住;南侧的宜家客栈、邻里中心等商业设施使日常生活便利;西侧分布的银行和通讯公司让办事便捷高效。
3. 高新技术企业聚集。该地段目前为相城区太平镇重点工业发展区域,政府积极支持相关企业发展,道路、仓储、物流、公交、停车等软硬件设施和配套服务基本到位。项目周边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壮大,传统优势行业改造提升,制造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二、意向投资人的招募
(一)招募条件
1. 合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无执行数额较大的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2. 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3. 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该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4. 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或提交重整承诺文件的,视为愿意成为申亚印染的重整投资人,并接受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对投资人权利义务的安排。
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联合条件应符合上述条件。
(二)提交的资料
1. 参与重整投资的承诺函。承诺函应包括下列内容:(1)承认本公告内容;(2)具备本公告要求的投资人条件、资格和能力;(3)接受本案重整计划方案的内容;(4)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虚假陈述;(5)履行本项目所有材料和信息的保密义务。
2. 投资人的基本介绍:主要包括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优势、经营管理能力、资金来源等。
投资主体若是企业,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另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若是合伙制的,须由合伙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3. 投资人的近期财务报表(2017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上市公司须提供近期公告披露的财务报表)和重整业绩(同类项目或与本企业相似的项目业绩)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包括偿债资金、经营方案和其他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6. 联合意向投资人须提交联合投资协议书,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7. 重整投资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重整投资文件一式捌份装袋密封。(八个评选委员各一份)。
(3)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重整投资文件一起密封。
(三)参与方式
在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方式参与投资:受让申亚印染的股权;以申亚印染的土地和房产作为实物投资成申亚印染全资子公司,投资人受让申亚印染全资子公司的股权。
(四)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最后一日6月25日的16:00。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日均可报名。
2. 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5号腾飞新苏坊B幢301室。
3. 报名资料: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若意向投资人送达的材料不全或逾期送达,管理人有权视为无效意向。
4. 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在正式报名之前如需对项目作尽职调查,须与管理人签订《尽职调查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缴纳壹拾万元的尽职调查诚意金。若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披露或说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文件的,均视为违约,该诚意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留没收,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如无违约行为的,该诚意金于公告截止日起五个工作日无息原路返还或转为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
尽调诚意金汇入管理人专用银行账户:
单位全称:苏州市申亚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银行账号:75270122000028592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东吴支行营业部
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缴纳尽调诚意金,但愿意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的,可继续按本招募公告的规定,执行下一程序的流程。未缴纳尽调保证金视为该意向投资人已对本项目充分了解而无需尽调,并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
5. 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参与重整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须缴纳伍拾万元的投资保证金(已缴纳尽调诚意金的,尽调诚意金自动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缺额部分须一次性补足)。
(1)投资保证金缴纳: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报名截止日16点前将伍拾万元投资保证金全额汇入管理人专用账户(银行账户同上,以意向投资人的有效汇出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该投资保证金在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且《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时转为受让资产或股权的履约保证金,若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或意向投资人虽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但《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时,该投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至原账户。
(2)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管理人发出的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受让股权的投资协议书。该意向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及/或投资协议签订后资金未按约到位的,管理人有权将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全额没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备选重整投资人在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已退回保证金的,应重新补足。
(3)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在根据书面投资协议的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等额抵扣,最后一期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在上一期投资款中相应抵扣。
(4)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管理人应自确认重整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未被确认的意向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
《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虽被通过但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应自知道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无息退还所缴的投资保证金。

三、确定投资人
1. 公告截止日,若仅有1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并经评选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2. 若有2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并符合招募条件,则按照竞价和本案重整方案的可行性原则中评选出1名重整投资人及1名备选投资人。
3. 若重整投资人未按约定执行重整计划,自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三个月内,由备选重整投资人作为重整投资人执行重整计划。
4. 若非管理人及政府原因而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则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伍拾万元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对管理人、项目公司等进行补偿:
(1)若只产生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该意向投资人在超过约定时间5个工作日内仍然未与管理人签署《资产(或股权)转让协议》的;
(2)竞价结束后,意向投资人在被评选委员会评定为最终投资人之后未在超过约定时间5个工作日与管理人签署《资产(或股权)转让协议》的;
(3)《资产(或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未能按协议约定支付价款的;
(4)重整投资人其他违约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一旦报名并交付投资保证金伍拾万元,即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承诺:
1. 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自行承担后续不确定性风险;
2. 已充分了解和接受《苏州市申亚印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方)案》内容,并自愿完全接受本公告内容;
3. 已完成(或自认为无必要)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本案《重整计划草(方案)》所有义务。
(二)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负责监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或与《重整计划草(方)案》不一致之处,均以《重整计划草(方)案》为准。
(四)如果本公告截止日未有意向投资人报名,则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公告期限。如果延长,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投资。如有意向,欢迎垂询。

联系人: 孙女士:13338660577
吕女士:18913159387
固话联系方式:0512-6750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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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申亚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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