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受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委托,对一艘港作拖轮(张港11号)进行公开转让,现征集意向受让方。
1、公告时间
自2022年3月8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
2、网络电子竞价时间
2022年4月20日10:00。电子竞价起拍价即为转让参考价,竞价阶梯为5000元。
3、转让标的(船舶)基本情况
船名 |
张港11号 |
船籍港 |
张家港 |
船舶类型 |
港作拖轮 |
航区 |
A级 |
船级社 |
CCS |
总吨/净吨 |
198/59 |
总长/型宽/ 型深 |
34.6/8.6/3.5 m |
满载吃水 |
2.71 m |
结构型式 |
横骨架式 |
船体材料 |
钢质 |
主机品牌、数量 |
6DSM-26、2台 |
主机总功率 |
1912 KW |
建造完工时间、 地点 |
1976年1月30日 日本石川岛造船化工机株式会社 |
特检时间 |
2023年5月9日 |
船舶经营人 |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 |
船舶所有人 |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现状 |
停航,现停靠于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张港趸1号”(张家港双山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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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129.6万元(不含税,3%税费需受让方另外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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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船舶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
4、受让方资格条件
(1)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至4月19日9:00-16:00(仅限工作日)。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意向受让方可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实名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根据提示操作完成线上报名。
线下报名:意向受让方可至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22号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报名所需资料: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如有授权办理的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若是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咨询电话:0512-69820616、0512-69820615。
6、保证金
(1)保证金为12万元,仅支持转账方式交付保证金,且须在2022年4月19日16:00前到账。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06610100100531113
开户行:兴业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2)未竞得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不计息)。
(3)最终竞得的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7、看样说明事项
时间:2022年3月8日至4月19日(9:00-16:00)。
地点:苏州张家港市金港镇香山北路实业综合楼。
联系人:唐健 0512-58319708/ 13962472001,看样需提前预约。
8、其他注意事项
(1)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至苏州市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电子竞价结果通知书》,并按成交价的3%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自领取《电子竞价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张港11号”转让协议》,并将全额交易价款(成交价+3%税金)划转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指定托管账户。
(3)转让方与受让方关于“张港11号”轮移交手续应在全额交易价款(成交价+3%税金)完成托管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手续完毕后,转让方允许交易船舶在原地免费停泊30天。
(4)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完成船舶过户事宜,船舶重新登记、检验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公告船舶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转让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亲自至实地看样,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充分考虑了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是否存在影响正常过户的政策因素,并承担无法过户的后果。
9、其他说明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10、备查文件
(1)关于转让“张港11号”轮的请示(港船办发﹝2021﹞64号)
(2)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船务分公司转让“张港11号”轮的批复(张港复发﹝2021﹞24号)
(3)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负责“张港11号”公开处置委托书
(4)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会议纪要(2022年(第1期))
(5)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拟出售资产事宜所涉及的张港11号拖轮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2﹞21015号)
(6)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7)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8)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营业执照
(9)拟与受让方签署的《“张港11号”转让协议》
(10)船舶国籍证书
(1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12)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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