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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东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资产转让公告

来源:  2025-01-10

 

一、债权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F20250001

债权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泰州市东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资产

债权总额

18031218.76

本金

14000000

利息

4031218.76

费用

-

债务人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和装修业

债务人注册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北路288号三层二单元307室东起第四间

债务人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赵继东

债权抵押情况

详见资产清单

债权现状

上述债权资产的权利人为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1.转让方对挂牌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为此等瑕疵承担责任;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资产包内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5.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发现或尚未发现的瑕疵,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二、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ML9WL32

法定代表人

万为民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重要事项

1.标的债权系金融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基准日为20241128日,标的债权总金额为18031218.76元元,其中剩余贷款本金14000000元,利息为4031218.76元。

3.基准日为20241128日,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资产总额与公告的标的债权总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的法律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债权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4.担保信息详见资产清单。

5.本公告关于标的债权的描述是基于债权现状确定的。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 3 个工作日内到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运河铂湾金融广场820楼)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2.  最终受让方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价款,并向苏州产交支付交易服务费。

3.  意向受让方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可以转化为成交款。

4.  转让方在收到标的债权全部交易价款且苏州产交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债权权属资料移交。标的债权涉案诉讼主体、申请执行主体及抵押权主体等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

5.  如挂牌公告期满且补登公告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由苏州产交组织该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限内在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根据最终受让方的系统报价与挂牌价孰高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如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最终受让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余意向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经交易相关方申请,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冻结: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不应价导致标的债权未成交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非由转让方原因未在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6)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债权资产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除转让方向苏州产交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外(如有),其余一切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合同文本问题、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债权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债权转让协议》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须承担相关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要求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同时,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并另行处置标的债权。

受让方资格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交易对象须为合格的境内外投资者,其中境内投资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境外投资者须为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合法成立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外投资者均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中国境内以下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以及与债权转让的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标的债权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
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有权机构同意受让标的债权的决定;

3.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5.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竟买的,应于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向转让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转让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线上报名:

意向受让方可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实名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根据提示操作完成线上报名,书面材料递至苏州产交(地址: 苏州市虎丘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线上报名的,报名无效。意向受让方在实名认证小程序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本项目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户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2001013000044896

开户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户名: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206340800230

开户行:广发银行苏州分行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且补登公告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由苏州产交组织该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限内在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根据最终受让方的系统报价与挂牌价孰高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苏州产交组织网络竞价来确定最终受让方和最终成交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向苏州产交提供报名材料或其提交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300万元整。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公告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三)《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按照本公告执行。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挂牌之日起7日(2025110日至2025116 日)

项目竞价日期

2025117 日上午9:30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通过线上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转让方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以公开转让方式处置时,至少要有两名投资人以上参加竞价,当仅有一名投资人竞价时,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三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由苏州产交组织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按挂牌价与系统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五、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资产清单:

截至20241128日转让债权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所在地

债务人名称

本金

余额

欠息

其他债权

合计

担保

方式

保证人名称

抵押物情况

1

泰州

泰州市东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000000

4031218.76

0.00

18,031,218.76

保证

泰州市金太阳能源有限公司,赵继东,刘朝霞

-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邹先生

咨询电话

0512-6698712015801995384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

 

六、附件下载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样本(个人版).pdf

附件:债权转让协议样本(企业版).pdf

附件: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docx

附件: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自然人).docx

附件:企业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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