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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发布时间:2017-11-14

        11月13日,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在江苏南京召开。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改革征地管理、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改进占补平衡政策,以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以用途管制为核心,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介绍,五年来,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8亿亩,新增耕地2400多万亩,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到2个等级,农田产出率普遍提高10%-20%,新增粮食产能约440亿公斤。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耕地保护工作,曹卫星表示,各地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和举措,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完善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机制。其中,在深化征地改革方面,曹卫星指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还有一年多的攻坚期,各地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并加强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深度融合,勇于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不仅如此,曹卫星还说,各地要把握好改革要求。缩小征地范围、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多元保障机制、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性安排,为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和制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提供实践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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