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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出台新一轮PPP政策 严防变相举债

发布时间:2018-07-11

        近日,福建、江苏、深圳等地相继出台新的政策推进PPP项目发展。其中,提出要加强对PPP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严禁借PPP名义变相举债。
        具体来看,福建省财政厅日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杜绝伪PPP项目,严防假借PPP名义,以承诺固定回报、回购安排、明股实债和兜底等违规方式,变相违规举债转化为政府债务风险;江苏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管理工作规则》明确提出优先入库、从严从紧入库和严禁入库三种具体类型及标准;深圳市日前发布《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细则》,主要从PPP项目的土地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价格政策等方面提出相应的配套措施,积极促进和稳妥保障PPP项目的规范健康发展。此举促使各参与方更加注重规范运作和项目管理,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深圳市PPP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未来PPP发展仍大有可为。我国各地有许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服务领域发展都可以运用PPP模式进行投资运营,而且在很多地方,PPP已经成为缓解地方财政资金压力、解决公共设施建设的重要投资工具,发挥了很好效益。目前,国家正在抓紧PPP立法工作,这对完善PPP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运作、提升项目质量效益、防止弄虚作假、增加财政支出责任和支出压力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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