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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

发布时间:2018-10-26

        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这是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向全体人民交出一份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明白账”。
        此次提请审议的综合报告全口径、全覆盖地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报告了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主要管理工作和改革进展等。根据报告,2017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共183.5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共241万亿元,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共30万亿元。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做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报告全面摸清我国境内外国有金融资产“家底”,既重点报告中央情况,也汇总反映地方情况,并统计了金融管理部门下属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中央企业集团(非金融)控股各级金融子公司等情况。数据显示,2017年,扣除客观因素后,中央国有金融企业平均保值增值率为110.8%。2013年至2017年,中央国有金融企业营业收入由4.3万亿元增至5.8万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从1.2万亿元增至1.4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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