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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发出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发布时间:2019-07-12

    张家港市永联村昨天公布消息,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拿到了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这意味着该合作社拥有了“特别法人”资格,可依法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据悉,这是苏州发出的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2018年6月,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县级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向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登记证书,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说,登记赋码能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确保其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更好地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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