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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作资本金项目扩围 资金禁投资房地产领域

发布时间:2019-09-09

    9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并明确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由4个领域项目进一步扩大为10个领域项目。今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积极加快地方专项债发行进度。部分省市今年的发行额度已发行使用完成,全国范围地方专项债在9月份基本全部发行结束。一方面,这说明今年四季度地方专项债券发行将处于相对真空状态;另一方面给明年加快地方专项债发行进度提供了空间,为中央提前下达明年地方专项债发行额度创造了条件。
    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本次专项债券使用范围较原来有所扩大,主要是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项目和实际情况,扩大投资用于民生领域。政府债券除了用于铁路、公路、机场和农田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外,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提升,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将教育、卫生、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项目也纳入专项债使用范围,有利于加快补齐我国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的短板,为未来中国经济增长提供充分坚实的基础设施保障,为更快更好改善民生服务、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愿望提供更加健全便利的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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