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苏州产权交易所资讯
新闻中心 国家政策法规 省市政策法规 其他法律法规 交易规则

小股东维权“配置”升级 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实操渐近

发布时间:2020-03-06

    随着新证券法的正式实施,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也正式登场。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表示,将制定开展证券代表人诉讼的业务细则,在合适时机选取典型案件,启动代表人诉讼。这意味着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将进入实操阶段,中小投资者的维权“配置”升级。
     新证券法探索了适应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诉讼代表人,按照“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诉讼原则,依法为受害投资者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这也被业内认定为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而它的威慑力早在境外成熟市场被证明。新证券法引入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不仅将对加大对恶性违法行为的综合处罚力度,对违法上市公司带来极强的震慑,而且,代表人诉讼制度解决了单个投资者在欺诈维权诉讼中成本过高的难题,有利于投资者通过诉讼等司法救济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是对投资者保护体系建设的完善。一方面,代表人诉讼制度明确了中小投资者维权的“代言人”,激发了投资者的维权意识,构建了一套高效务实的证券投资者诉讼保护机制。另一方面,代表人诉讼制度将会大幅提升违法企业的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江苏省14个项目入围工信部试点示范名单 大数据产业,这样“数”启未来  下一篇:江苏政务服务网开通“苏政50条”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