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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改革 将带给市场三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0-05-13

    5月11日,创业板改革的多项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时间截止,这意味着创业板改革将进入“施工”阶段,资本市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的新篇章由此拉开。此次创业板改革一个鲜明的特点是首次将增量与存量市场改革同步推进,既要着力保持规则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做好新旧规则衔接,稳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预期;又要在注册制整体规则体系和内容与科创板基本保持一致的情况下,结合自身的特点优化创新,聚焦资本市场发展需求,补齐制度短板。
    从发行上市的门槛条件上看,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制定了更加多样化、包容性的上市要求,对于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企业,在申请创业板上市中将适用于不同的衡量标准。其中“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有利于优质红筹企业的回归上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从退市机制看,退市标准更加丰富完善,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大大提升退市效率,加速市场内的优胜劣汰。具体来看,创业板的并购重组规则兼顾创业板存量公司实际情况,从实体、程序、制度等方面做出适应性调整,明确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可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同时,兼顾存量,为存量企业转型升级、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留出制度空间。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自主、便利和高效地利用并购重组做大做强主业,提升“硬实力”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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