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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司法文件出台 证监会将出台配套规则

发布时间:2020-07-16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纪要》的落实工作,抓紧出台相关配套规则,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建设。
  《纪要》是我国第一部审理债券纠纷案件的系统性司法文件,主要从债券种类和案件类型两个方面对适用范围进行了限定。从债券种类来说,限于三类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从案件类型来说,也包括三类案件:因债券违约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因发行人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因发行人资不抵债等原因引发的破产案件。《纪要》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债券持有人自行或者共同提起诉讼等问题,有利于提高债券持有人的维权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二是规定了债券纠纷案件的受理、管辖与诉讼方式问题,实现案件管辖和审理的相对集中化。三是提出要充分发挥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事平台作用,尊重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法依规所作出决议的效力。四是对发行人的违约责任范围、债券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的损失计算、因果关系抗辩等问题作了规定,依法提高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五是对受托管理人、债券承销和服务机构等其他主体的责任认定作出规定,明确责任承担与过错程度相结合。六是明确了破产管理人的持续信息披露和及时确认债权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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