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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金融监管协调性刻不容缓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7-06 13:24:00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即将召开,主要议题是协调金融监管。在当前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矛盾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协调金融监管尤显必要。如何处理好金融监管上层建筑与金融发展实践的不协调,拿捏好监管尺度,提升监管效能,考验着监管层智慧,也决定了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格局。从“宝万之争”中复杂的金融杠杆运用,到影子银行体系的崛起,再到跨行业、跨市场资管产品不断涌现,产品嵌套盛行,金融创新催生的复杂结构化产品通过各种通道,让资金游走于银行、证券、保险之间。各监管部门都认为自己管辖范围内是合规的,但没有一个部门能穿透产品,把握资金去向。“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分业监管模式难以为继,建立新的金融监管体制框架、提高金融监管的协调性已经刻不容缓。
        如何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有一些声音建议彻底打乱现有监管格局,或回到单一央行的大一统模式,或改变当前的职能配置,监管颠覆性重置。其实,不管最终确定哪种协调方式,追求的都是混业经营下的监管到位。统一监管改革并非是要打破现有分业监管的金融格局,而是将各类涉及开展同一金融业务的机构有序纳入监管范围,通过实施穿透式监管,确定投资范围、资本约束、杠杆限制、投资者适当性等监管要求,明确管理链条上的各个主体及其相应责任,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防范金融风险。除了强化监管,金融监管协调更需在基础设施和政策、监管信息上形成协调共享机制,建立全国统一、共享的金融信息综合统计系统,以便各监管部门把控好相关规则的节奏和力度,避免政策“碰头”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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