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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延期公告
第二次延期公告
第三次延期公告

位于桃花坞大街89号7号楼105房屋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2021-12-17

受苏州创元资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对该单位部分资产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标的

 

标的资产位于桃花坞大街89号7号楼105室,出租面积约72平方米,租赁期为2年,年租金最低参考价为70000元。

标的资产实地看样时间:公告期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5:00可预约查看标的资产现场,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12-67700630。

 


二、公告期限

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注:

 

1、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

2、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等。意向承租方条件及具体提供材料详见公告详情。

4、公告详情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专栏(原苏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国企招租板块发布的《位于桃花坞大街89号7号楼105房屋公开招租》(https://www.szcjs.com/xmzx/gqzz/)

 

 

三、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人:谈先生、滕女士,联系电话:0521-69820641、69820620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苏州市国有资产招租信息发布标准格式表

 

招租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位于桃花坞大街897号楼105室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SCJX20210363

委托方

苏州创元资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

   

委托方物业资产部同意实施公开招租

出租行为

批准单位

苏州创元资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挂牌起始日

20211217

挂牌终止日

20211231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12-67700630

报名需要

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报名咨询电话:0512-69820641 698206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具体提供材料详见“承租方资格条件”栏。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出租资产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桃花坞大街897号楼105

资产类型

办公用房

所在楼层

1

出租面积约(m2

72

租期(年)

2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配套、环境、交通等

位于桃花坞89文化坊内,面朝内部路主干道

其他披露事项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文件,标的资产归属委托方所有,由委托方负责标的经营、开发、管理。

2、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资产租金

估价情况

评估价

32-45//

评估机构

江苏先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70000/

租金支付要求

6个月支付一次

租金调整方式

年递增5%

履约保证金

7000

使用用途及要求

业态不限,适合文化类产品展示区,谢绝棋牌室、网吧、宾馆、餐饮等行业。

与出租相关的

其他条件

1、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2、本项目为整体出租,不得转租或分割出租。

3、不可超范围违规经营,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一经查实,即可取消其资格,并终止合同。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同时投标。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 7000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保证金

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未成为最终承租方:返还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电子报价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通过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竞价时间:待定,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起拍价:70000/年;加价幅度:1000/年。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足额赔偿:(1)意向承租方于挂牌终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完成付款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采取名义上为合作、入股、加盟等,而实质为转租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承租人不可超范围违规经营,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资格,并终止合同。

5)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委托方对资产进行统一安全管理,如有违反委托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改建,装修房屋,需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与他人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如承租方涉嫌违法乱纪,委托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8)标的办公室内的维修及保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不得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严格执行垃圾分类。

9)标的内不得堆放重物、化学危险品、食品、易燃易爆品、贵重物品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

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

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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