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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吴中区石湖滨湖景区南入口越来溪商业广场03-A组房屋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2022-05-12

 

补充公告

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的“位于吴中区石湖滨湖景区南入口越来溪商业广场03-A组房屋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SCJX20220795),招租资格条件第三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租方或承租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年度年缴纳所得税金额大于300万元的纳税凭证”,委托方更正披露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挂牌终止日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顺延十个工作日至2022年5月25日,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补充公告!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05月11日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位于吴中区石湖滨湖景区南入口越来溪商业广场03-A组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SCJX20220795

委托方

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挂牌起始日

2022-05-07

挂牌终止日

2022-05-25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褚女士 联系方式:0512-66025190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吴中区石湖滨湖景区南入口越来溪商业广场

资产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1-2层

出租面积(㎡)

787.93

租期(年)

6年 个月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毛坯

配套、环境、交通等

景区南入口西侧,有停车场;靠近地铁四号线石湖莫舍站,紧临友新高架和吴中大道。

其他披露事项

1、根据苏吴地拨复【2017】31号土地批复文件和南石湖越来溪景点及配套区域委托协议,石湖滨湖景区越来溪景点及配套区域由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目前产证尚未办理完成,消防改造手续正在办理中。本轮招租先确定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待满足房屋交付条件后,签署补充协议,确定合同起止日期。 2、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石湖滨湖景区南入口越来溪商业广场03组西区。

资产租金估价情况
评估价

65元/㎡/月(包含服务费)

评估机构

苏州苏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备案单位

苏州风景园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04-06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614585.4 元/年

人民币 614585.4 元

租金支付要求

三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以上一年租金总额(不考虑免租期)为基础环比增长3%

履约保证金

310000元

使用用途及要求

办公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房屋以现状挂牌招租,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及维护,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2、租金挂牌底价包含服务费(服务费15元/平方米/月),设置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内服务费照常交纳; 3、水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水价标准)收取,电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电价标准)收取,变压器和线路等用电损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4、承租方享有越来溪商业广场停车场16个免费停车位和20个免费停车名额,承租方顾客不享受免费停车服务; 5、租赁期间的相关证照及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如意向承租人需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城管、市场监督、安监、公安等行政许可或备案的,意向承租人应仔细对房屋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审慎进行核验和判断。委托方对房屋的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该等商业风险请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房屋不得转租(整体或部分)。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承租方为企业的,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对本次租赁行为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2、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承租方若为企业,须满足信誉良好,未被纳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租方或承租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年度年缴纳所得税金额大于300万元的纳税凭证;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为办公。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15500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电子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遴选方式

交易中心组织

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起拍价

人民币614585.4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5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3分钟

加价幅度

2000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待满足房屋交付条件后,承租方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承租方应于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含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出租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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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吴中区石湖滨湖景区南入口越来溪商业广场03-A组房屋公开招租 ■

发布日期: 2022-05-07
项目编号: SCJX20220795

委托方:

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挂牌起始日:

2022-05-072022-05-25

看样联系人: 褚女士
电话: 0512-66025190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褚女士 联系方式:0512-66025190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褚女士 联系方式:0512-66025190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坐落位置

吴中区石湖滨湖景区南入口越来溪商业广场

资产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1-2层

出租面积(㎡)

787.93

租期(年)

6年 个月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毛坯

配套、环境、交通等

景区南入口西侧,有停车场;靠近地铁四号线石湖莫舍站,紧临友新高架和吴中大道。

其他披露事项

1、根据苏吴地拨复【2017】31号土地批复文件和南石湖越来溪景点及配套区域委托协议,石湖滨湖景区越来溪景点及配套区域由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目前产证尚未办理完成,消防改造手续正在办理中。本轮招租先确定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待满足房屋交付条件后,签署补充协议,确定合同起止日期。 2、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石湖滨湖景区南入口越来溪商业广场03组西区。

评估价

65元/㎡/月(包含服务费)

评估机构

苏州苏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备案单位

苏州风景园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04-06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614585.4 元/年

人民币 614585.4 元

租金支付要求

三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以上一年租金总额(不考虑免租期)为基础环比增长3%

履约保证金

310000元

使用用途及要求

办公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房屋以现状挂牌招租,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及维护,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2、租金挂牌底价包含服务费(服务费15元/平方米/月),设置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内服务费照常交纳; 3、水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水价标准)收取,电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电价标准)收取,变压器和线路等用电损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4、承租方享有越来溪商业广场停车场16个免费停车位和20个免费停车名额,承租方顾客不享受免费停车服务; 5、租赁期间的相关证照及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如意向承租人需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城管、市场监督、安监、公安等行政许可或备案的,意向承租人应仔细对房屋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审慎进行核验和判断。委托方对房屋的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该等商业风险请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房屋不得转租(整体或部分)。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承租方为企业的,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对本次租赁行为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2、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承租方若为企业,须满足信誉良好,未被纳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租方或承租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年度年缴纳所得税金额大于300万元的纳税凭证;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为办公。

交纳金额

人民币15500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电子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遴选方式

交易中心组织

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起拍价

人民币614585.4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5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3分钟

加价幅度

2000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待满足房屋交付条件后,承租方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承租方应于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含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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