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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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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6.669%的国有股权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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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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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J201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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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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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14年12月26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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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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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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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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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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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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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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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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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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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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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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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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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594000139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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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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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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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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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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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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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B7-506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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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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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进化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环保节能材料、半导体芯片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商务信息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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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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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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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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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和试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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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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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立于2009年7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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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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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宏宇 48.91%
章燕 3.70%
胡加明 5.93%
王波 2.22%
赛富淞元(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9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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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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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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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4.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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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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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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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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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9.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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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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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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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净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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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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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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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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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仁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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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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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天评报字(2014)第C1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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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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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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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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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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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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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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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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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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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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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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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639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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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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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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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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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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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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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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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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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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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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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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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宏宇、章燕、王波、胡加明、赛富淞元(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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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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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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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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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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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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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受让方按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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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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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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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 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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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6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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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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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若为企业或其他组织,承诺纳税情况良好,三年内与标的企业无诉讼;
4、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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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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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报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请示《关于转让“苏州贝昂科技
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批复);
4、审计报告-苏东恒会专审字(2014)第433号;
5、评估报告-苏天评报字(2014)第C1423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营业执照、近期财务报表;
8、关于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9、关于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诉讼的情况说明;
10、贝昂意向受让方补充承诺函;
11、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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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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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2、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标的股权成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关于“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的第2条,“承诺纳税情况良好;三年内与标的企业无诉讼”的条件由受让方另外签署补充承诺函。
5、 转让标的企业的其他股东冉宏宇、章燕、王波、胡加明、赛富淞元(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均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6、意向受让方应在2015年4月7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
7、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8、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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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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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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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小姐、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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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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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7868905、6786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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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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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786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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