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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工研院工业机器人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公开转让公告[2015]012号

发布时间:2015-03-31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昆山工研院工业机器人研究所有限公司的49%股权
项目编号
SCJ2015012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2014】昆字411号及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昆国资办复【2014】48号)办理意见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3月31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4月29日
转让方名称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昆山工研院工业机器人研究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
320583000287122
注册资本(万元)
4000
法定代表人
徐绪炯
住所
玉山镇苇城南路1699号15层1504-4号
经营范围
工业机器人、焊接设备及自动化配套设备和相应工业软件系统的研制、开发、销售、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职工人数
32
所属行业
制造业
其他
成立日期为2009年2月20日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昆山华恒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出资2040万元,占股51%,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960万元,占股49%。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3677.91
净资产(万元)
3876.92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3.88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251.67
上年净利润(万元)
-251.67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昆山众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报告书编号
昆众信评报字【2015】第020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昆山国资办
评估基准日
2014年08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5006.30
净资产:5205.3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50.61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昆山华恒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不涉及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    考价格
人民币25545856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依法存续的内资企业(不含台资及港澳资本);
2、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不接受信托、委托等隐名受让;
5、不接受联合受让;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支付的履约定金;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关于工研院所持工业机器人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方案的请示(昆工研呈[2014]09号);
2、关于工研院所持工业机器人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昆山市人民政府办文单【2014】昆字411号);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苏报字[2014]第00008号);
4、昆山众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占昆山工研院工业机器人研究所有限公司49%的股权涉及的净资产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昆众信评报字[2015]第020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7、昆山工研院工业机器人研究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8、昆山工研院工业机器人研究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9、昆山工研院工业机器人研究所有限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1、股权转让协议书;
12、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受让方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向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监管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
(1)如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的,则应于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
(2)如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的,则应于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8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如最终成交价的30%大于800万元的,则按成交价的30%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在协议签订后44个工作日内支付900万元股权转让款,在协议签订后88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对于该两笔股权转让款,受让方须提供合法的担保,同时受让方还须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期限为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起至受让方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款之日止。
2、本次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2014年8月31日后至办理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追索。
3、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按下述方式确定受让方:
(1)若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报经国资部门同意后,将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转让标的企业的另一股东昆山华恒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5、意向受让方应在2015年4月29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武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12-67868905、67868646
传真
0512-6786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