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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诺科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者,现公告如下。
一、概述
维信诺科技是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诺显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昆山市人民政府及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维信诺科技拟引入投资方,将公司注册资本从25386.3504万元增至31732.938万元,引进投资方作为新增股东,增资完成后,新增股东占股20%,维信诺显示占股80%。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维信诺科技成立于2010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25386.350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法定代表人:薛仁民,注册号:320583000421030,经营范围:研发、生产有机发光显示器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电子产品零组件及材料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上述产品的组装、售前和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本企业相关行业的委托经营;本企业相关行业的投资;II类医疗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销售。维信诺显示持有其100%股权。
三、增资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为2016年2月25日,终止日期为2016年3月24日。接受意向投资方报名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延长本公告期限。
2、审计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沪专审字【2015】3108001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5月31日,维信诺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408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75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324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009万元。
3、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5)第1620号评估报告书,截至2015年5月31日,维信诺科技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6764.76万元,负债总额为6756.9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0007.78万元。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4、特别事项说明:
(1)维信诺科技管理层(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拟参与本次增资扩股项目。
(2)维信诺科技的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维信诺科技承继。
(3)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之日期间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维信诺科技新投资方按增资后所占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5、增资其他说明:
投资方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7501.945万元,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征集到的意向投资方须经委托方报批审核,若通过审核的意向投资方只有一家,则确认该意向投资方为投资方,投资方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7501.945万元;若通过审核的意向投资方有两家或以上,则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确认投资方,投资方的出资金额由电子竞价决定。
投资方出资额中的6346.5876万元人民币部分计入维信诺科技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维信诺科技的资本公积。此次增资完成后,维信诺科技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386.3504万元增至人民币31732.938万元,新增股东占股20%,维信诺显示占股80%。
6、支付方式和期限:
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维信诺科技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投资方须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最终出资金额的30%至产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
7、意向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投资者须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应在显示行业具有五年以上的运营经验或从业经验。
(3)基于维信诺科技未来长远发展考虑,意向投资者承诺:
①投资者及其控股股东在最近12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
若成为维信诺科技股东,
②不会因自身原因增加在维信诺科技未来资本运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审核的障碍;
③在未来三年内就维信诺科技发展需要进行的资本运作及监管层相关要求等事宜与维信诺科技原股东保持决策一致性。
④持有维信诺科技股权后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全部或部分维信诺科技的股份(全体股东书面同意的情况除外)。
四、投资意向登记程序
1、具备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在2016年3月24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投资方报名。
2、意向投资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如下材料:
意向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意向投资者意向增资的内部决策文件、近期财务报表、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意向登记表、承诺函等。
3、意向投资方须在2016年3月24日16:00前向苏州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增资机会,意向投资方若被确定为投资方,则其缴纳保证金抵作出资款一部分;若未被确定为投资方,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备查文件
1、相关决议、批文:
(1)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4)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5)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6)《关于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请示》(昆开资经[2015]65号);
(7)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
2、审计报告: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5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瑞华沪专审字[2015] 31080013号);
3、评估报告:
《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5)第1620号);
4、法律意见书:
《关于维信诺科技增资20%及拟允许管理层认购本轮增资相关方案的法律意见》;
5、维信诺科技增资扩股方案、资产评估备案表、工商信息查询表;
6、维信诺科技章程、营业执照、近期财务报表等;
7、拟与投资方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模板;
8、其他相关备查文件。
六:其他
1、维信诺科技承诺,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公告仅为本次增资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者在作出申请出资决定之前,应首先咨询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融资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3、联系人:武小姐、陈小姐 电话:0512-67868905、67868916 传真:0512-67868639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