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苏州产权交易所项目

苏州智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公开转让公告[2016]024号

发布时间:2016-06-14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苏州智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2016024

转让行为批准   

20151025由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准 苏相开国办【20156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6614

挂牌终止日期:2016726

转让方名称

苏州市恒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智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320507000168116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

法定代表人

孙智江

住所

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朝阳工业坊A3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和销售:LED芯片、图形化蓝宝石衬底片、氮化镓外延片。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照明亮化工程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

职工人数

2

所属行业

新能源、节能技术

其他

成立时间201276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海迪科(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9800万元,已出资1960万元,持股比例98%

苏州恒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60万元,已出资40万元,持股比例2%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2487.94

净资产(万元)

1873.69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89.49

上年净利润(万元)

89.49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嘉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嘉泰评报字(2015)第069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15831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2565.87

净资产:1951.6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39.03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海迪科(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见其他说明第3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    考价格

人民币59.028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 苏州智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 苏州市恒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 关于苏州市恒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苏州智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

4、 关于苏州市恒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苏州智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苏相开国办【20156号);

5、 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15220077号)

6、 资产评估报告(嘉泰评报字【2015】第069号)

7、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 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9、 苏州智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基本情况登记表、近期财务报表等;

10、      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1、      其他相关资料。

其他说明

1、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苏州市恒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苏州智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之股权,包括实收资本40万元,出资义务160万元,出资时间20261230日前。

2、 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 本次苏州智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15831日后至办理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4、 至本公告股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5、 股东海迪科(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放弃对标的股权的有限受让权。

6、 意向受让方应在2016726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

7、 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8、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武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

0512-6786890567868916

传真

0512-6786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