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
苏州文旅集团网尚电影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相关资产和负债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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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CJ2016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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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经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12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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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6年7月26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6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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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苏州文旅集团网尚电影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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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概况 |
本次公开转让的资产和负债由转让方园区分公司(简称“园区分公司”)经营管理,园区分公司经营场所为转让方向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圆融集团””)租赁,位于苏州圆融时代广场N6区域J栋105号、201号和202号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业”)。转让标的中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装修工程、存货和应收账款,负债包括应付账款。 资产中的固定资产、装修工程和存货位于租赁物业中的201号和202号房屋内。其中固定资产主要是办公家具和电子设备,评估值为人民币171.4万元;装修工程评估值为人民币258.64万元;存货主要为租赁物业201号和202号房屋内库存的待销商品,评估值为人民币3.27903万元。 应收账款主要为转让方支付给圆融集团的房租押金、物业相关保证金和押金等款项,评估值为人民币63.530949万元;应付账款主要为转让方将租赁物业中的105号转租给苏州贝可儿餐饮有限公司和苏州味古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而收取的房租押金,评估值为人民币24.98万元。转让方已将上述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项书面告知圆融集团(详见备查文件中的《告知函》),并将应付账款(债务)转让事项书面告知并征得承租方的同意。(详见备查文件中的《债务转让征求意见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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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房屋)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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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苏评报字【2016】0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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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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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5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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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6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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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公开转让部分资产附着在转让方目前租赁的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圆融集团””)拥有的位于苏州圆融时代广场N6区域J栋105号、201号和202号房屋(简称“租赁物业”)内,此部分资产价值实现基于受让方能够继续租赁上述物业,因此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备查文件中的“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须待受让方与圆融集团签订关于上述物业的租赁变更相关协议后方可生效。转让方承诺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会积极配合受让方完成与圆融集团的租赁变更相关手续,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圆融集团提出租赁变更申请,若圆融集团不同意上述申请或在转让方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未作出回复,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取消,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 2、目前转让方将租赁物业中的105号转租并与承租方签订了相关转租协议,受让方须承诺在完成与圆融相关租赁协议后承继转让方与承租方的租赁,按《资产转让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与承租人完成转租相关手续。 3、转让标的中的存货为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1月30日)转让方园区分公司库存的待销商品。由于存货流通较快,交割时按实结算。 4、本次公开转让的标的物可在本公告挂牌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至17:00查看,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18013176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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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 考价格 |
人民币46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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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结束之前,应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到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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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文旅集团网尚电影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关于出售苏州文旅集团网尚电影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的请示》(苏文旅[2016]24号)(含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3、苏州文旅集团网尚电影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苏评报字【2016】028号);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标的基本情况; 6、《租赁合同》; 7、《告知函》、《债务转让征求意见函》、《承诺函》; 8、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9、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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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可以选择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也可以选择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的40%,剩余价款在一年内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承担相应资金成本(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20%)和提供转让方认可的第三方担保。 2、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可按程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竞价底价为人民币465.1万元。 3、意向受让方应在2016年9月6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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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小姐、武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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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2-67868916、67868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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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2-67868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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