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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公开转让公告[2016]062号

发布时间:2016-11-18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2016062

转让行为批准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1012日批复同意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611 18

挂牌终止日期:201612 30

转让方名称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号码

91320508581066277Y

注册资本(万元)

17420

法定代表人

姚军

住所

苏州市长吴路1

经营范围

市场经营管理,市场建设,物业管理,市场出租、咨询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建材批发及零售。

职工人数

5

所属行业

服务业

其他

公司成立于2011824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58748.15

净资产(万元)

15797.55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0

上年净利润(万元)

0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通苏评报字【2016】第115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16930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80167.32

净资产: 37216.7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7216.72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5名职工在转让完成后由名城建设集团安置到集团其他公司。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见其他说明第2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    考价格

人民币37216.72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转让款的一部分;

5.关于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友新综合市场项目,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转让后,项目实际运营方与受让方一致;并不得以低端农贸或其他市场为业态。

备查文件

1.关于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名城建设[2016]158号);

2.关于同意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姑苏国资[2016]35号);

3、关于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第三次公开转让金额核定的请示(名城建设[2016]167号);

4.关于同意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的批复(姑苏国资[2016]38号);

5.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苏评报字【2016】第115号);

6.审计报告(苏诚审字(2016)第2851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 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9. 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10.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关于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

11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3. 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4. 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5. 苏州瑞丰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

16.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

17.拟与意向受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

18.其他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可以选择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一次付清的,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余款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清。

2.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61230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小姐、武小姐

联系电话

0512-6786891667868905

传真

0512-6786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