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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6529%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70039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批准时间:2016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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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7年06月15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7年07月27日 | |
转让方名称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91320594696725471H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50.5880 | ||
法定代表人 | QIAN XIANGPING | ||
经营范围 | 研究、开发:生物制品、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药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批发: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4 | ||
所属行业 | 生物医药技术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9年10月30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新润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3.1986% 苏州苏美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5.3833% 江苏昊洲集团有限公司 11.1662% 张家港保税区晨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11.4219% 江苏普盛天成投资有限公司9.5171% 江苏天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9.5171%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7305%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2.9224% 新疆高成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7.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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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487.78 | |
负债总额(万元) | 2723.75 | ||
净资产(万元) | 764.0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9.23 | ||
利润总额(万元) | -627.25 | ||
净利润(万元) | -627.25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7年4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361.14 | |
负债总额(万元) | 2686.82 | ||
净资产(万元) | 674.3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82.12 | ||
净利润(万元) | -82.12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6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316.15 | |
负债总额(万元) | 144.79 | ||
净资产(万元) | 1171.3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69 | ||
利润总额(万元) | -219.93 | ||
净利润(万元) | -219.93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新评报字[2016]第33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16年06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10460.86(采用收益法评估)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323.60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认购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328.55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4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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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关于转让“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 4、关于引导基金从润新生物退出的请示(含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批复) 5、《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利安达审字[2016]第0282号) 6、《资产评估报告》(苏新评报字[2016]第333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9、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0、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1、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12、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工商信息查询表 13、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15、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润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6、 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7、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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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2、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7年7月27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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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武小姐、陈小姐 | |
联系电话 | 0512-67868905、67868916 | ||
传真 | 0512-67868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