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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21.05万元出资额(对应认缴出资总额10.146%,实缴出资总额15.037%)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70059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7年0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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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苏州乔景东方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国发创投转让部分有限合伙出资额的《同意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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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7年08月31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7年10月18日 | |
转让方名称 | 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公司类型 | 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083166566E | ||
注册资本 | 4150 | ||
法定代表人 | 苏州乔景东方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姬佩雯) | ||
住所 |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人民路300号第20层2006室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
其他 | 成立于2013年11月19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乔景东方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2.41%,目前实缴出资额100万元; 南通乔禾银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8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19.28%,目前实缴出资额800万元; 苏州荣正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35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8.43%,目前实缴出资额350万元; 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6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14.46%,目前实缴出资额600万元; 上海嘉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7.23%,目前实缴出资额300万元; 张凯认缴出资额2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4.82%,目前实缴出资额0万元; 汪洋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2.41%,目前实缴出资额0万元; 王博认缴出资额3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7.23%,目前实缴出资额100万元; 上海天帛投资管理中心认缴出资额14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33.73%,目前实缴出资额5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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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6 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826.05 | |
负债总额(万元) | 15.77 | ||
净资产(万元) | 2810.2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4.66 | ||
净利润(万元) | -14.66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7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802.23 | |
负债总额(万元) | 0 | ||
净资产(万元) | 2802.2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8.06 | ||
净利润(万元) | -8.0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东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东华评报字(2017)第170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常熟市财政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3969.63 | 净资产:3953.8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594.66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除上海天帛投资管理中心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60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结束之前,应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到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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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乔景东方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国发创投转让部分有限合伙出资额的同意函》 2、《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21.05万元出资额(对应认缴出资总额10.146%、实缴出资总额15.037%)的请示》(常发投[2017]28号) 4、《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21.05万元出资额的批复》(常国资办[2017]33号) 5、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6、《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部分合伙份额转让所涉及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东华评报字(2017)第170 号) 7、《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二零一六年度审计报告》(沪宏会师报字(2017)第HFN0436号) 8、《法律意见书》 9、《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决议》 10、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1、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21.05万元出资额(对应认缴出资总额10.146%、实缴出资总额15.037%)转让方案 12、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工商登记查询表 13、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近期财务报表 14、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15、苏州乔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16、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7、常熟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18、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9、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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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产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产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有限合伙企业债权债务(包括或有的)由转让后的标的有限合伙企业继续承继。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追索。受让方对入伙前的苏州乔康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5、原合伙人上海天帛投资管理中心不放弃标的产权的优先购买权。 6、意向受让方应在2017年10月18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7、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8、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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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小姐、武小姐 | |
联系电话 | 0512-67868916、67868905 | ||
传真 | 0512-67868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