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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股权公开转让(转让方认缴出资额15万元人民币,目前实缴出资额4.8万元人民币) | ||
项目编号 | SCJG20180099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7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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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7年7月30日,吴江市土石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所持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股权; 2017年8月1日,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吴江市土石建筑工程公司所持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股权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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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02月08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03月27日 | |
转让方名称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7141642771 | ||
注册资本 | 1000 | ||
法定代表人 | 姚春江 | ||
住所 | 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19号 | ||
经营范围 | 水利工程(包括河道土方、闸站、道路、桥梁、护岸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30 | ||
所属行业 | 水利管理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1999年5月21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2% 太仓市水利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3% 张家港市天源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3% 姚春江 19% 昆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1.5% 吴江市土石建筑工程公司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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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286.47 | |
负债总额(万元) | 114.83 | ||
净资产(万元) | 1171.6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206.42 | ||
利润总额(万元) | 169.87 | ||
净利润(万元) | 117.94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360.42 | |
负债总额(万元) | 174.41 | ||
净资产(万元) | 1186.01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040.56 | ||
利润总额(万元) | 166.38 | ||
净利润(万元) | 112.87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7年8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998.25 | |
负债总额(万元) | 90.55 | ||
净资产(万元) | 907.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949.54 | ||
利润总额(万元) | -157.38 | ||
净利润(万元) | -165.4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方正评报字【2017】第10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08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002.03 | 净资产:911.4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3.67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股东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3.67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结束之前,应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到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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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吴江市土石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3、关于吴江市土石建筑工程公司国有股份退出的请示 4、关于吴江市土石建筑工程公司国有股份退出的申请(吴水发【2017】111号) 5、关于吴江市土石建筑工程公司国有股份退出的批复(吴国资产【2017】55号 6、《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正专审【2017】字第362号) 7、《吴江市土石建筑工程公司委评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方正评报字【2017】第102号) 8、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9、吴江市土石建筑工程公司有股权转让方案 10、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1、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章程 12、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3、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4、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5、《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金鼎会专审字【2017】第1019号) 16、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17、关于吴江市土石建筑工程公司转让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8、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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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8年3月27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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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经理、张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610、69820611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