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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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33%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80126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8年0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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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7年11月,苏州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33%股权; 2018年1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意转让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3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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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06月1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07月31日 | |
转让方名称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6789565322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11.7241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余习文 |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银胜路136号2号厂房三楼 | ||
经营范围 | 研发、制备化学气体净化材料;研发、组装生产高压等离子体模块、空气过滤器、空气净化器及空气净化系统;提供空气质量监测服务、环保技术咨询及工程施工服务;销售空气净化器、空气净化系统设备、机械电子产品、气动液压设备、计算机硬件和外围设备;从事上述产品及其零部件、模具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87 | ||
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其他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余习文 67.67% 高峰 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33% 张军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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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699.3 | |
负债总额(万元) | 1079.62 | ||
净资产(万元) | 1619.6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397.35 | ||
利润总额(万元) | 625.37 | ||
净利润(万元) | 615.48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4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4431.7 | |
负债总额(万元) | 1480.68 | ||
净资产(万元) | 2951.0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877.96 | ||
利润总额(万元) | 83.03 | ||
净利润(万元) | 73.13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7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156.22 | |
负债总额(万元) | 865.85 | ||
净资产(万元) | 2290.3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099.06 | ||
利润总额(万元) | 786.29 | ||
净利润(万元) | 670.6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C5080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06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4818.43 | 净资产:3952.5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803.559514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否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否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否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否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股东余习文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否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853.86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或个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若为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以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记载为准;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且不接受同业企业竞标;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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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关于转让“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批复) 4、《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国会专审字(2017)第048号) 5、《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C5080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8、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9、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10、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1、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2、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3、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 14、《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苏州工业园区安泽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产权交易合同》 1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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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18年7月31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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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经理、马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611、69820610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