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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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征集投资方 | ||||||||||
项目编号 | SCJG20180130 | ||||||||||
增资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8年06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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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2018年5月2日,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同意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51%增资扩股事项 2018年5月3日,被增资企业股东决定同意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51%增资扩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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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06月22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08月17日 | |||||||||
被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00MA1W4ANX3U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整 | ||||||||||
法定代表人 | 薛峰 | ||||||||||
住所 | 南通市港闸区新康路33号云院10号楼8112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 商务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 | ||||||||||
职工人数 | 0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他 | 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14日 | ||||||||||
被增资企业目前股权结构 | 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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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经营 | ||||||||||
被增资企业增资后股权结构 | 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9% 投资方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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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终止的条件 | 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或增资价格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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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8年3 月 23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18978.31 | |||||||||
负债总额(万元) | 108978.1 | ||||||||||
净资产(万元) | 10000.21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0.21 | ||||||||||
净利润(万元) | 0.21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18991.35 | |||||||||
负债总额(万元) | 109045.27 | ||||||||||
净资产(万元) | 9946.0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0.23 | ||||||||||
净利润(万元) | -0.23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评字报(2018)2104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03月23日 | ||||||||||
被增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20679.75 | 净资产:11701.65 | |||||||||
特别事项说明 | 原股东是否参与本次增资 | 否 | |||||||||
员工是否参与本次增资 | 否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被增资企业存在股东借款105746.76万元。投资方按照51%的股东借款金额向被增资企业公司出借股东借款,同时被增资企业向圆融集团归还51%股东借款。 | ||||||||||
投资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境内外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为境内外上市企业; 3、意向投资方须为南通港闸区政府新引入3000万美元的等额外资(通过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或通过其他形式引入); 4、本次挂牌的股权比例不可以分割,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5、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交易所提交不少于1500万人民币(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可以以等价外币支付,按付款当日汇率计价),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增资机会。 意向投资方被认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抵作出资款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最终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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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遴选方案 | 投资方的报价不低于13828万元人民币(成为合格受让方之后增资款可以以等价外币支付,汇率按增资款到账当天计价)。至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只有一家,确认该意向投资方为投资方;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竞争性谈判小组由5位成员组成。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分别与单一意向投资方进行谈判,确定最终投资方。竞争性谈判中的遴选条件包括意向投资方具有的条件或其控制人所具有的条件。谈判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a)意向投资方信誉及品牌(10分) (b)意向投资方住宅开发能力(45分) (c)意向投资方后续资源支持(10分) (d)意向投资方的稳健性(10分) (e)股东借款承诺到账时间(10分)。 (f)增资金额(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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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圆融集团关于圆融南通北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请示(苏圆融[2018]13号) 4、新建元关于圆融南通北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请示(苏建元[2018]19号) 5、关于圆融南通北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批复(苏园国资投复[2018]23号) 6、《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华星会审字[2018]0127号) 7、《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拟增资事宜所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字报[2018]21049号) 8、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9、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 10、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1、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章程 12、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3、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4、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5、《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16、拟与投资方签订的《增资协议》模板 17、关于南通圆融北新置业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增资扩股事宜说明函 18、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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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 增资后,被增资企业董事会设三名董事,圆融集团设两名董事并委派董事长,对方设一名董事,由圆融集团负责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被增资企业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在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监管账户支付增资价款。《增资扩股协议》生效条件如下:1、若投资方以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方式引入3000万美元的等额外资,则要求增资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3000万美元等额外资到账,协议以外资到账为生效条件;2、若投资方为境外企业,直接以外资增资标的企业,则投资协议签署后立刻生效。投资方出资额中的10408.16万元人民币部分计入被增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被增资企业的资本公积。 3、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北新置业有限公司的负债项主要为股东借款,金额为105746.76万元。投资方应按照圆融集团已向被增资企业提供的股东借款金额的51%向被增资企业公司出借股东借款,并应与圆融集团共同促使被增资企业在收到投资方股东借款后,向圆融集团归还届时已提供的股东借款的51%,使得圆融集团和投资方双方股东借款比例与股东持股比例相一致 4、 投资方向南通市港闸区政府引入3000万美金的等额外资的方式包括投资方或投资方实际控制人以外汇增资本项目标的、在南通市港闸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资参股其他南通市港闸区企业等形式,意向投资人应在引入3000万外资的承诺函中详细列明投资方式及资金到位时间。 5、 具备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在2018年8月17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投资方报名。 6、 意向投资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如下材料: 意向投资者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意向投资者意向增资的内部决策文件、近期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意向登记表、引入3000万外资的承诺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增资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者在作出申请出资决定之前,应首先咨询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融资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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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经理、马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611、69820610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