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项目名称 | 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44.8%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80141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8年07月25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18年7月20日,江苏维信诺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昆山国创、阳澄湖文商旅、昆山创控对外转让其分别持有的江苏维信诺30.90%、11.07%、2.83%股权; 2018年4月26日,昆山国创出具董事会决议,同意对外转让其持有的江苏维信诺30.90%股权; 2018年7月16日,阳澄湖文商旅出具董事会决议,同意对外转让其持有的江苏维信诺11.07%股权; 2018年6月14日,昆山创控出具董事会决议,同意对外转让其持有的江苏维信诺2.83%股权。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08月0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09月20日 | |
转让方名称 | |||
最近一个年度模拟审计数据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204053.09 | |
负债总额(万元) | 542544.33 | ||
净资产(万元) | 661508.7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8476.83 | ||
利润总额(万元) | -86173.77 | ||
净利润(万元) | -67433.68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2018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156023.36 | |
负债总额(万元) | 508775.74 | ||
净资产(万元) | 647247.6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6791.32 | ||
利润总额(万元) | -6345.19 | ||
净利润(万元) | -8105.98 | ||
基准日模拟审计数据 (2018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223969.07 | |
负债总额(万元) | 575524.73 | ||
净资产(万元) | 648444.3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1310.28 | ||
利润总额(万元) | -14358.63 | ||
净利润(万元) | -13277.3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兴评报字(2018)第0540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03月31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305807.34万元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否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否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否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有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否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316070.37万元 (其中,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90%股权部分的转让参考价为218,025.341226万元; 昆山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07%股权部分的转让参考价为78,100.988427万元; 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83%股权部分的转让参考价为19,944.040347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且:i) 如果意向受让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该自然人不拥有中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非中国国籍;ii) 如果意向受让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实体的,该法人或者经济实体不属于中国境外注册的实体。 2、意向受让方应内控健全、管理架构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为A股上市企业,并且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3、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一定资产规模及良好的支付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截至标的资产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意向受让方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并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意向受让方应有产业背景并提供目前主营业务的说明,意向受让方需对拟转让标的企业下步发展有清晰的思路和发展战略目标定位并提供相关发展规划及战略定位的说明文件。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前需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31,607.037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7、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收购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8、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昆山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 4、昆山创业控股集团《关于同意公开转让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5、关于公开转让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及批复(昆国投【2018】26号) 6、《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2018年3月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8)京会兴审字第02000117号) 7、《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山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540号) 8、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9、转让方案 10、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1、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2、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3、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4、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16、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17、关于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情况的说明 18、关于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山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的说明 19、授权委托书 20、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经转让方主管国资部门批准后,双方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8年9月20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7、本表中涉及的审计数据均为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合并数据。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经理、马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