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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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80163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8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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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8年11月5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股权。 2018年11月5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转让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股权。 2018年10月12日,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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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11月15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12月27日 | |
转让方名称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91567839202P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范汝豪 | ||
住所 | 南通开发区沿海高速东、沿江公路南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市政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基础设施投资;物业管理;商务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屋装潢、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7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1年1月17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中新苏州工园区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9%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40.1%; 南通中奥苏通生态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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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10723.04 | |
负债总额(万元) | 112154.29 | ||
净资产(万元) | -1431.2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5296.23 | ||
利润总额(万元) | 2241.79 | ||
净利润(万元) | 2939.5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20157.71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3829.49 | ||
净资产(万元) | -3671.7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149.22 | ||
利润总额(万元) | -1344.41 | ||
净利润(万元) | -2240.53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8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20905.33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6317.01 | ||
净资产(万元) | -5411.6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44.92 | ||
利润总额(万元) | -3939.27 | ||
净利润(万元) | -3364.39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评报字(2018)2118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06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38210.4 | 净资产:11893.3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366.78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否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对截止2018年10月30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的借款37,065,425.92元,将由股权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全部偿还给中新华园(如2018年10月30日后标的企业有偿还的,则偿还的部分按实相应扣除)。标的企业其余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承继。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否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否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366.78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出具承诺书,同意标的企业债务处置方案;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交易所提交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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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立会专字(2018)3088号) 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股权事宜所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8)21183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关于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股权公开转让方案 7、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8、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9、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0、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1、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2、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13、法律意见书 14、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和《债务加入协议》 15、关于滨江地产借用华园房产款项的说明 16、受让方承诺书 17、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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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18年12月27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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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经理、马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