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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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80189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1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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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8年11月5日,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形成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所持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的30%股权。 2017年11月6日,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股东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持有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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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12月2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2月15日 | |
转让方名称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692141129K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周建民 | ||
住所 |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桥路11号2幢 | ||
经营范围 |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普通货运;钢材资源信息服务,仓储理货服务,货物监管服务,货物中转、集装箱拼箱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运输咨询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黑色、有色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材、机械设备、电线电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5 | ||
所属行业 | 仓储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9年7月16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江苏省常熟市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40% 常熟宏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 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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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9410.95 | |
负债总额(万元) | 3844.86 | ||
净资产(万元) | 5566.0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632.05 | ||
利润总额(万元) | 0.36 | ||
净利润(万元) | 0.33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7年12月31日利润表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万元) | 9446.41 | |
负债总额(万元) | 4048.31 | ||
净资产(万元) | 5398.1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64.96 | ||
利润总额(万元) | 0.5 | ||
净利润(万元) | 0.4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东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东华评报字(2018)第47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2027.61 | 净资产:7979.9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394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江苏省常熟市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394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或个人,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结束之前,应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0万元到苏州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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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3、关于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3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的请示(常开管[2018]第152号) 4、关于同意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的批复(常国资[2018]第43号) 5、《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方会专字[2018]第3054号) 6、《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东华评报字[2018]第473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9、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章程 11、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2、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工商查询表 13、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利润表 15、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常熟市宏民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7、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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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9年2月15日挂牌终了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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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经理、张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14、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