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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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194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8年1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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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8年7月9日,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转让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的股权; 2018年11月15日,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转让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的股权; 2018年5月31日,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26%的股权,同意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2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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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1月22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3月08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561752616A | ||
注册资本 | 100 | ||
法定代表人 | 荀书斌 |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 |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创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并购重组顾问、创业管理服务、融资策划、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以及法律和政策允许的策略性投资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0年8月27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6%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 金春来 20% 刘琼伟 20% 沈艳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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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490.57 | |
负债总额(万元) | 35.29 | ||
净资产(万元) | 455.2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23.98 | ||
利润总额(万元) | -38.91 | ||
净利润(万元) | -38.91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83.15 | |
负债总额(万元) | 0.06 | ||
净资产(万元) | 183.0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22.18 | ||
净利润(万元) | -122.18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8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89.45 | |
负债总额(万元) | 165.6 | ||
净资产(万元) | 223.8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81.43 | ||
净利润(万元) | -81.43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资评报字(2018)第6124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06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711.5 | 净资产:545.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78.409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前签署的合同与协议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股东金春来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四点 | ||
其他重要事项 | 2018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剥离贝斯塔德项目回款对标的公司收到的收益所造成影响的数额为剥离收益,且该笔收益分配不纳入转让股权范围;2018年11月12日,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签署了《关于未纳入股权公开转让范围内的项目收益分配的协议》。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个人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结束之前,应递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到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监管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买受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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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3、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4、关于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请示(苏创投股[2018]212号) 5、关于同意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批复(苏国资产[2018]76号) 6、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股权的请示(苏高新创投[2018]69号) 7、关于公开转让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股权的批复(苏高新国资委办[2018]112号) 8、《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立会专字[2018]3115号) 9、《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8)第6124号) 10、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1、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的国有股权公开转让方案 12、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3、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14、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5、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6、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7、《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49号) 18、职工大会决议及职工安置方案 19、《关于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法律意见书》(尚科律意字(2019)第01号) 20、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21、《关于未纳入股权公开转让范围内的项目收益分配的协议》及相关股东会决议 22、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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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免费为苏州创元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金托管服务直至苏州创元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算; 2.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标的股权的最终买受方。 3.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买受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4.本次转让的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转让方承诺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对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形式的其他担保、权利主张、第三方限制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让限制或障碍,亦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应在2019年3月8日16:00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7.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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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经理、张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14、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