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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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201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批准时间:2019年0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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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8年11月9日,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股权公开转让; 2019年1月10日,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持有的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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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2月2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4月03日 | |
转让方名称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57827219281 | ||
注册资本 | 2000 | ||
法定代表人 | 徐义新 | ||
住所 | 太仓经济开发区东仓北路48号 | ||
经营范围 | 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石油热采注气装置、农业机械、静电喷雾机、植保机械、非标设备、液压件、油缸、不锈钢模板、机电一体化设备设备、气体压缩机;经销金属材料;石油注气服务;农业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房屋、场地出租;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4 | ||
所属行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5年12月06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 徐义新 50% 邱桂生 20% 印涛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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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178.1 | |
负债总额(万元) | 6141.13 | ||
净资产(万元) | -2963.0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60.66 | ||
利润总额(万元) | 225.67 | ||
净利润(万元) | 225.67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8年10 月 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028.54 | |
负债总额(万元) | 8007.48 | ||
净资产(万元) | -2978.9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25.31 | ||
利润总额(万元) | 262.04 | ||
净利润(万元) | 262.0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新评报字[2018]第18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10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7374.89 | 净资产:-632.5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63.26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标的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自然人股东徐义新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0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竞买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交易所提交竞买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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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关于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请示》(苏科投[2019]1号) 4、《关于同意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批复》(苏科办[2019]3号) 5、《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诚专审字[2018]第0802号) 6、《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新评报字[2018]第181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9、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2、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3、苏州新阳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财务情况说明 15、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7、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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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主管部门批准协议转让;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19年4月3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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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经理、张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14、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