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项目名称 | 苏州西山中科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对苏州西山中科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7200万元债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204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19年02月14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18年10月12日苏州西山中科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苏州西山中科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对苏州西山中科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7200万元债权公开转让事项; 2018年10月12日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苏州西山中科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及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对苏州西山中科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7200万元债权公开转让事项; 2018年10月12日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苏州西山中科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转让事项; 2018年12月26日苏州市吴中区科技服务中心请示吴中区科技局批复通过苏州西山中科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19%股权公开转让事项。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2月21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3月21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科技服务中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西山中科药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67546134X1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整 | ||
法定代表人 | 陆永良 | ||
住所 | 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36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非临床药物药效研究及安全评价研究、医疗器械安全评价研究、药物代谢研究;药效学和安全评价新技术研究院;新动物模型研究及技术转让;化学物质、农药、兽药的检测(以上限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与方式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职工人数 | 223 | ||
所属行业 | 医药制造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8年05月14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 占股51% 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占股30%, 苏州市吴中区科技服务中心 占股19%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9703.85 | |
负债总额(万元) | 9713.3 | ||
净资产(万元) | -9.4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6858.79 | ||
利润总额(万元) | 113.66 | ||
净利润(万元) | 113.66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2256.25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437.92 | ||
净资产(万元) | -181.6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875.21 | ||
利润总额(万元) | -141.73 | ||
净利润(万元) | -141.73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8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1257.47 | |
负债总额(万元) | 11767.69 | ||
净资产(万元) | -510.2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838.01 | ||
利润总额(万元) | -340.17 | ||
净利润(万元) | -340.1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姑苏明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明(苏州)资估(2018)第11020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苏州市吴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09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2339.26 | 净资产:571.5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571.57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届时由转让方组织的评审委员会采用如下评分标准在合格意向受让方中确定总分最高者为最终受让方:投标人的团队组成及其成员的任职资格、行业工作经验、专业能力(权重分值50分),股权转让款的报价(权重分值50分)。 要求受让方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意向受让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自然人(不含外资、台资及港澳资本,不含外籍、台湾籍、港澳籍自然人); 2) 本次国有产权转让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信托、委托等隐名受让; 3)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承诺在改制后推动上市进程中,原则上保留区国资背景的产业基金12%的原始股权; 4) 在获得标的企业股权后5年内,标的企业的总部机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工商登记注册地仍保留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5) 在获得标的企业股权后督促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已经签署的各项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与客户供应商的业务合同、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等。 |
||
其他说明 | 转让方承诺上述信息均真实、准确。在本次股权转让信息预告截止后,苏州产权交易所将对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底价及其他信息进行正式公告,具体信息请以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知悉并关注。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经理、马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