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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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股权(转让方认缴出资60万元人民币,目前实缴出资10万元人民币)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205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8年03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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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9年1月14日,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股权公开转让事项; 2019年1月14日,吴江汾湖科技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通过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股权转让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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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3月05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4月17日 | |
转让方名称 | 吴江汾湖科技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081572819E |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整 | ||
法定代表人 | 熊春霞 | ||
住所 | 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627号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及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产品销售;广告发布;创业投资与咨询;投资管理与咨询;自有房屋出租;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5 |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3年11月05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熊春霞占股56% 王苏颜占股20% 崔涛刚占股10% 娄俊锋10% 吴江汾湖科技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股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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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9年1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21.32 | |
负债总额(万元) | 204.5 | ||
净资产(万元) | 16.8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7.11 | ||
利润总额(万元) | 0.37 | ||
净利润(万元) | 0.37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8年4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68.2 | |
负债总额(万元) | 208.15 | ||
净资产(万元) | 60.0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8.63 | ||
利润总额(万元) | 15.89 | ||
净利润(万元) | 15.89 | ||
最近一个年度(未经审计)数据 (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51.18 | |
负债总额(万元) | 207.03 | ||
净资产(万元) | 44.1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0.44 | ||
利润总额(万元) | -108.48 | ||
净利润(万元) | -108.4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华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华兴评报字(2018)第10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04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312.22 | 净资产:104.0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4.1628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熊春霞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转让方尚未缴纳的出资,按照出资人协议及章程规定,受让方应于2033年11月3日前缴足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4.1628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受让方在正式报名截止日前向苏州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权益转让款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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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吴江汾湖科技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关于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请示》(汾高新[2018]19号) 4、《关于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批复》(吴国资产[2018]22号) 5、《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华星会专审字[2018]第W183号) 6、《吴江汾湖科技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股权变更涉及的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兴评报字(2018)第102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公开转让方案 9、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1、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2、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苏州米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5、法律意见书 1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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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经转让方主管国资部门批准后,双方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19年4月17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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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经理、马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