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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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209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1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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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9年1月15日,苏州台商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其持有的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30%股权; 2018年7月24日,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苏州台商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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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3月21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5月06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台商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7378404262 | ||
注册资本 | 36万美元 | ||
法定代表人 | 吴方 |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四楼 | ||
经营范围 | 举办国内经贸、工业与技术展览,承办展览组织业务,国际经济、科技 、环保信息咨询服务,外商投资中介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 ||
职工人数 | 6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9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台商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占股51% TCA亚洲控股公司 占股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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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44.53 | |
负债总额(万元) | 10.73 | ||
净资产(万元) | 233.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81.69 | ||
利润总额(万元) | 129.83 | ||
净利润(万元) | 129.83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9年2月28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13.26 | |
负债总额(万元) | 3.72 | ||
净资产(万元) | 209.5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3.88 | ||
利润总额(万元) | -10.48 | ||
净利润(万元) | -10.4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地恒安[2019]资评字第1004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财政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44.89 | 净资产:234.1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70.245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在职职工6人与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70.25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个人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结束之前,应递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买受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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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转让 2、苏州台商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董事会议决议 4、《关于调整剑桥公司股权结构做大做强中国(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的请示》(含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批办单) 5、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6、《苏州台商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19]资评字第1004号) 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9、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10、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1、苏州台商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12、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4、苏州剑桥展览商务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5、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模板 17、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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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经转让方主管部门批准后,双方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19年5月6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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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经理、马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