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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70%股权(其中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0%、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225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南京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18年04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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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8年4月4日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议同意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50%股权公开转让。 2018年5月11日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20%股权公开转让。 2018年5月12日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和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转让其持有的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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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4月24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6月06日 | |
转让方名称 | 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060167793E | ||
注册资本 | 500 | ||
法定代表人 | 安树青 | ||
住所 | 常熟尚湖风景区 | ||
经营范围 | 景观生态、园林生态研究与开发;高新技术园区建设项目经营和管理;生态修复与区域规划;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环境生态监测和评估,工程技术开发,生态环境咨询、规划、设计、科普宣传、管理、建设、技术服务;生态环境新产品研发与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货物和技术除外;会议、会展服务;环保设备研发与销售;生态农业技术服务;谷物、蔬菜、苗木、花卉种植(以上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苗木培育和销售;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治理工程施工;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国内旅游、出入境旅游业务;教育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 | ||
职工人数 | 47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6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70% 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 安树青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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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887.17 | |
负债总额(万元) | 384.69 | ||
净资产(万元) | 1502.4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742.46 | ||
利润总额(万元) | 306.96 | ||
净利润(万元) | 260.92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9年2月28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841.14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8.08 | ||
净资产(万元) | 1713.0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85.27 | ||
利润总额(万元) | 174.9 | ||
净利润(万元) | 174.9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8年5 月31 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430.18 | |
负债总额(万元) | 173.29 | ||
净资产(万元) | 1256.8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53.78 | ||
利润总额(万元) | 33 | ||
净利润(万元) | 19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五星评报字[2019]第025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05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1813.26 (采用收益法评估)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269.28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本次股权转让后,南大(常熟)研究院发展有限公司继续留用全部职工共47人。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涉及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安树青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269.29万元 (其中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所持50%股权转让参考价格为906.63万元,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持20%股权转让参考价格为362.66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或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 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收购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128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06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 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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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70%股权(其中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0%、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公开转让 2、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4、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5、《关于转让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请示》(含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南京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批示) 6、《关于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含常国资[2019]12号批复) 7、《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净资产审计报告》(常莘会(2019)专字第003号) 8、《南京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常熟市虞山尚湖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转让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的50%股权、20%股权所涉及的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五星评报字(2019)第025号) 9、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0、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11、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2、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章程 13、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4、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5、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6、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 17、江苏致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大(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18、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9、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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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 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价款。 2. 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 意向受让方应在2019年06月06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 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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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经理、马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