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项目名称 | 位于狮山路新创大厦5-3室办公用房地产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223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19年03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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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9年3月12日,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位于狮山路新创大厦5-3室办公用不动产公开转让。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5月06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6月18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物概况 | 转让标的位于苏州高新区狮山路新创大厦5-3室,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64.19㎡,土地登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转让,终止日期为2044年08月22日,宗地地势平坦,现状较规则,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内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有线电视“六通”及宗地红线内达到场地平整。目前转让标的为空置状态,无租约、无抵押。转让标的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为8层,所在层数为第5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登记法定用途为非住宅,实际用途为办公,房屋建成时间约为1998年。建筑面积为533.25㎡,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4.19㎡,房屋朝向为南,室内装修为普通装修,墙面顶面涂料刷面,地面为木地板,铝合金窗,现空置。房屋内水、电、有限电视、通讯网络等基本设施齐备,能满足办公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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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地恒安[2018]资评字第2085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09月30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543.22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自公告之日起,每逢周三下午意向受让方可预约看房。看房联系人:沈博飞(13862158309);看房时间(9:00~16:00)。本次转让房源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房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2、成交后转让方可协助受让方办理房屋及土地变更过户手续,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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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55万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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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关于狮山路新创大厦5-3室不动产公开转让的请示》(苏高新国经[2019]2号)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新创大厦5-3室不动产的批复》 (苏高新国资办[2019]20号) 4、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18]资评字第2085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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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房报价孰高原则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扣除已交纳保证金。受让方支付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可在成交价款全额到账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19年6月1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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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经理、马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