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项目名称 | 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3号4套住宅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238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19年0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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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6年6月28日,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位于干将东路13号401室、402室、501室、502室四套住宅。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06月26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08月07日 | |
转让方名称 | |||
标的物概况 | 转让标的物中的4套住宅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3号(近东环路),总层数为7层,房屋均为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转让标的物所在小区规模较大,配套有超市、餐饮等商业网点。小区东临东环高架,人流量较大,交通便利,紧邻地铁一号线。小区附近有苏州大学,苏州大学材料工程学院,苏州工业园区日本语学校等。小区周边绿化一般。具体情况如下: 干将东路13号401室,建筑面积73.17平方米,二室一厅一卫一厨,混合结构,简装,评估值为人民币124.1万元。 干将东路13号402室,建筑面积87.85平方米,三室一厅一卫一厨,混合结构,简装,评估值为人民币150.4万元。 干将东路13号501室,建筑面积73.17平方米,二室一厅一卫一厨,混合结构,简装,评估值为人民币122.85万元。 干将东路13号502室,建筑面积87.82平方米,三室一厅一卫一厨,混合结构,简装,评估值为人民币148.85万元。 目前该四套住宅均处于空置状态,水、电、煤相关费用在房屋停用后未缴纳,处于停用状态。上述水、电、煤相关费用在确定受让方后办理不动产相关手续前,由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将拍卖房屋未缴纳的水、电、煤相关费用进行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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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通苏评报字2018第21145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07月31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546.2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自公告之日起,每逢周五下午可接受预约看房;看房联系人:陈先生(13771717666);看房时间(9:30~16:00)。本次转让所有房源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房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2、转让标的中的4套住宅可分套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受让其中的一套或多套。 3、标的成交后,所有标的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金,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当地城镇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涉及房地产限购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中的4套住宅土地权证内表述,地类(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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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干将东路13号401室,转让参考价为124.1万元。 干将东路13号402室,转让参考价为150.4万元。 干将东路13号501室,转让参考价为122.85万元。 干将东路13号502室,转让参考价为148.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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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15.04万元/套的保证金,保证金仅接受转账支付(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7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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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同意将干将东路4套房屋进行公开转让的决议 2、关于将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干将东路四套房屋再次进行公开转让的请示(苏交投[2019]42号) 3、关于同意将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干将东路四套房屋公开转让的批复(苏国资产[2019]39号) 4、《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处置所涉及的干将东路4套住宅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8]21145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转让标的资产房产证土地证 8、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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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本公告所转让标的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请意向受让方通过实地考察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将首付款(或全款)支付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指定托管账户(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 受让方后可选择一次性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须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成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与转让方办理网签手续,并于当日将房屋合同总价的全款支付到指定监管账户,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受让方选择通过贷款支付转让价款的,须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成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与转让方办理网签手续,并于当日将比例不低于房屋合同总价50%的首付款支付到指定监管账户,并尽快联系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自网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若受让方未将银行(公积金中心)同意贷款的审核意见书递交给转让方,转让方有权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支付10万元/套的违约金。受让方支付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可在付清房屋首付及银行同意放款的审核意见书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须自行至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在2019年8月7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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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经理、张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14、69820610、69820833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