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项目名称 | 位于姑苏区东大街5-14号、5-15号综合用房地产等资产组合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252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19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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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9年4月8日,苏州盘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开转让位于东大街5-14、5-15两处房产。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10月31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9年12月12日 | |
转让方名称 | |||
标的物概况 | 本次公开转让的房产位于姑苏区新市路与东大街十字路口西南角,毗邻盘门景区与南门商圈。 标的房产为钢混结构,非居住设计用途,建成于1998年,使用年限至2048年8月30日止。5-14号位于建筑4楼,建筑面积653.1平方米;土地类型为出让、综合,分割面积195平方米;5-15号位于建筑5楼,建筑面积355.45平方米,土地类型为出让、综合,分割面积106.1平方米。 标的房产原作为办公使用,现空置状态。本标的现状转让,包括主体5-14、5-15号房产,及其附属露台和阁楼(未计入面积)、配套电梯、水电、装修、办公设备等。上述不动产物权均未设定他项权利,也不存在限制权利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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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姑苏明诚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明(苏州)资字(2019)第03017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03月20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578.17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公告期内安排每周一、周二(9:00-11:00,13:00-16:00)协助踏勘现场,联系人:张先生(0512-80782009 13701543699),请提前预约。 二、本次标的5-14、5-15号两处房产一体转让,即本标的仅接受一体报价,仅转让同一意向受让人。 三、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四、转让标的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双方各自按照相关规定承担。 五、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水电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照现状接收本标的房产。 六、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转让与受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七、标的房产所在区域是否有行业限制,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政府部门;生产、排放、消防等要求由买受人自行咨询。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转让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当前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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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578.17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 四、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160万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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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盘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本公司自主开发综合用房东大街5-14号、5-15号房产的请示》(苏盘开【2019】7号) 3、《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东大街5-14号、5-15号房产的批复》(苏国发【2019】29号) 4、《关于苏州盘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事宜涉及的该公司所属位于苏州市姑苏区东大街5-14号、5-15号综合用房地产等资产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苏明(苏州)资字(2019)第03017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转让标的资产房产证土地证 8、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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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如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经上级集团批准可直接签约方式;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选择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苏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受让方应于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付清标的资产全部转让款项。 3、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2019年12月12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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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经理、马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