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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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190269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批准时间:2019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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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9年03月18日,中科新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所持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2019年03月22日,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中科新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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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01月03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0年02月19日 | |
转让方名称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MA1R89YX8U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张维 |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鸿禧路32号F-1厂房201室 | ||
经营范围 |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减振降噪设备、复合材料、振动噪声监测设备、监测软硬件系统的生产、开发及批发零售(以上生产项目不含橡胶、塑料及危化品),并提供上述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安装服务、会议展览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一体化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8 |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7年09月27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张维20% 中科新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30% 武汉源海博创科技有限公司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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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30.54 | |
负债总额(万元) | 193.45 | ||
净资产(万元) | 137.0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33.88 | ||
利润总额(万元) | -8.37 | ||
净利润(万元) | -4.94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19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843 | |
负债总额(万元) | 538.54 | ||
净资产(万元) | 304.4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35.11 | ||
利润总额(万元) | 142.75 | ||
净利润(万元) | 142.75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9年03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21.59 | |
负债总额(万元) | 266.58 | ||
净资产(万元) | 55.01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6.21 | ||
利润总额(万元) | -46.07 | ||
净利润(万元) | -52.0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林评字[2019]13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03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244.53 (采用收益法评估)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48.91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张维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武汉源海博创科技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49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个人信用; 4、意向受让方须在正式报名截止日期前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4.9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交易价款;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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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中科新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股权转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关于同意中科新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 5、《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3月31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纵横审 [2019]017号) 6、《中科新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而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19]136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9、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1、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2、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中科新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5、《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新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公开转让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6、《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天衡苏审字【2019】00311号) 17、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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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0年2月19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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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笠,马靖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4,69820610,69820814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