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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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00281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0年0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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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19年10月28日,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2019年12月23日,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形成决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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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03月26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0年05月11日 | |
转让方名称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8MA2CCD4T57 |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强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六和路307号2幢23层2302室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承接:市政工程(凭许可证经营);消防器材、计量器具、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智能消防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3 | ||
所属行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8年6月11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1%; 蒋荣金占股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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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607.84 | |
负债总额(万元) | 389.1 | ||
净资产(万元) | 218.7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684.49 | ||
利润总额(万元) | 120.46 | ||
净利润(万元) | 118.74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0年2月29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445.38 | |
负债总额(万元) | 200.48 | ||
净资产(万元) | 244.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99.73 | ||
利润总额(万元) | 3.29 | ||
净利润(万元) | 3.13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19年10 月31 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80.6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5.23 | ||
净资产(万元) | 155.3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709.28 | ||
利润总额(万元) | -63.27 | ||
净利润(万元) | -63.2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华评报字[2019]第43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0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337.46 | 净资产:212.2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08.24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08.24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结束之前,应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万元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11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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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请示》(江苏中法[2019]51号) 4、《关于同意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常国资[2020]4号) 5、《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苏审字(2019)0002号) 6、《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51%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9】第431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关于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方案的汇报 9、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1、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2、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32110001号) 15、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智缤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7、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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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涉及的电子竞价费用都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若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签约,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应承担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0年05月11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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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项目经理张吴、殷明欣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37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