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www.szee.com.cn/
项目名称 | 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栅桥村的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项目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等)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00282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0年03月18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0年3月18日,经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股东会决定,同意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所有资产公开转让。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04月28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0年06月30日 | |
转让方名称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 ||
标的物概况 | 该不动产及附属设施设备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栅桥村,房屋建筑物共9项,均为新建工程,于2019年3月14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土地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教育、卫生、医疗、科研。建筑总面积152196.64平方米(地上112576.5平方米、地下39620.14平方米),主要为钢混结构的病房楼、医技楼、急诊楼、门诊楼、行政楼、科技楼、后勤楼;混合结构垃圾站、门卫室等。构筑物25项,主要为广告牌项目、医院幕墙工程、医院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等。机器设备类共计42大项,主要为医疗及辅助设备。电子设备4大项,主要为烹调、医疗护理系统、办公设备等。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瑞评报字[2020]第 000092 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04月30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59821.22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情况(项目尽调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12-63960755),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接受;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受让款项后,方能办理转让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方能将转让标的资产交付给受让方; 3、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由转让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59821.22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 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 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 4、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结束之前,应递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6000万元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30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买受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股东决定 2、《关于转让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国有产权的请示》(吴开总[2020]06号) 3、《关于同意转让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国有产权的批复》(吴开发〔2020〕27号) 4、《区政府关于同意公开转让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国有产权的批复》(吴政发[2020]41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物情况说明 7、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8、转让设备权属声明 9、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10、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受让方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20年06月30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项目经理张吴、殷明欣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37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