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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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新民村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00302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0年0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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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0年1月15日,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开转让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新民村(原计培荣纺织地块)房地资产。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06月29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0年08月10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标的物概况 |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为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新民村(原计培荣纺织地块)房地资产,原计培荣地块房地资产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新民村,东面为树林,南面为村庄,西面为道路,北面为场地。宗地地势平坦,形状规则,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内外“五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一平”,工业厂房为混合结构,建筑建造年代不一,房屋现正常使用。装修情况:外墙水泥粉刷,琉璃瓦屋坡顶,地面为水泥地,门窗为彩钢板门,铝合金窗,厂区有围墙维护,各种管线等基础设施较齐备。 资产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7)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63336号,土地面积为852.4平方米,房产面积为872.17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期限至2052年04月26日止。 目前厂房有人使用,租期至2020年8月31日止,租金已支付完毕。承租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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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华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华兴评报字(2020)第10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96.138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现场查看时间为7月14日、15日(09:00-16:00),联系人:史先生(18550645825),看房请提前电话预约。 二、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等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五、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当地政府部门对该区域是否有产业限制,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政府部门,生产排放指标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咨询。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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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96.138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0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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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关于公开转让三宗资产的函》(盛政发[2020]12号) 3、《区国资办关于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转让三宗资产的复函》(吴国资产[2020]76号) 4、《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事宜涉及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兴评报字(2020)第102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标的物不动产权证 8、拟与受让方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协议》模板 9、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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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监管账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20年08月10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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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项目经理张吴、殷明欣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37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