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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资产公开转让公告[2020]025号

发布时间:2020-06-29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资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00304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0年04月23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0年1月15日,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开转让原胜江纺织机器设备资产共计291台。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06月29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0年08月10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标的资产为原胜江纺织机器设备资产,存放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盛坛路与绸都大道交叉口原胜江纺织厂区内,共计291台,评估价格为569.87万元,主要包括喷水织机106台,门幅1.9米;多臂机106台;喷气织机48台,门幅2.3米;经编机2台;缝纫机23台,截断机2台,拉布机1台,拼接机2台,检验机1台。(具体详见评估明细表)
目前机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无人使用。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通宜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通宜[2019]资评字第103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19年11月2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569.87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史先生,联系电话:18550645825,查看时间:2020年7月14日、15日,查看时间段均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受让方必须与出让方签订《机器设备转让协议》、付清所有款项后才能对标的物进行拆卸吊运。
3、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拆卸、吊运、安装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拆卸、吊运、安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最终受让方应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成交鉴证报告》当日与出让方签订《机器设备拆除协议》向出让方缴纳拆卸保证金,并于即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标的物的拆卸并搬离场地。若最终受让方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拆卸搬离工作,或在拆卸过程中对出让方资产造成损坏的,出让方有权扣除最终受让方缴纳的拆卸保证金。
5、标的物以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明的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向者需要亲自实地现场查看,任何报名参与电子竞价的受让方均视为对本标的予以认可,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标的物灭失、质量问题等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地未知事项及瑕痕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痕),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痕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痕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569.87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6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0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备查文件 1、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关于公开转让三宗资产的函》(盛政发[2020]12号)
3、《区国资办关于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转让三宗资产的复函》(吴国资产[2020]76号)
4、《苏州盛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价值咨询涉及的单项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通宜[2019]资评字第1035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物基本情况说明
7、拟与受让方签订的《机器设备转让协议》模板
8、拟与受让方签订的《机器设备拆除协议》模板
9、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机器设备转让协议》,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监管账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
3、意向受让方应在2020年08月10日16:00前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项目经理张吴、殷明欣
联系电话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37
传真 0512-698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