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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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51%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386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1年0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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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0年11月12日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51%股权。 2020年11月12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所持有的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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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02月22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4月06日 | |
转让方名称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
注册号码 | 91320594MA1WR1083T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侍杰 |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18号展业大厦D415-417 | ||
经营范围 | 环境修复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接:环境修复工程、环保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2 | ||
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8年6月22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 李铁持股25%; 曜昂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持股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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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477.2 | |
负债总额(万元) | 118.84 | ||
净资产(万元) | 358.3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45.09 | ||
利润总额(万元) | 1.09 | ||
净利润(万元) | 1.09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757.69 | |
负债总额(万元) | 319.81 | ||
净资产(万元) | 437.8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765.7 | ||
利润总额(万元) | 79.51 | ||
净利润(万元) | 79.51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0年8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631.2 | |
负债总额(万元) | 241.93 | ||
净资产(万元) | 389.28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85.36 | ||
利润总额(万元) | 37.17 | ||
净利润(万元) | 37.1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909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8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550 (采用收益法评估)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80.5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中新公用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程序,保障股东和职工权益,实施《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标的企业所有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曜昂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照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割同时对标的企业名称进行更名,不再含有“中新”字号。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80.5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6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16:00),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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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转让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 3、《关于中新公用公开转让中新曜昂51%股权的报告》(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批复) 4、《关于中新公用转让中新曜昂51%股权的决策意见》(苏园国资投复[2020]48号) 5、《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立会专字【2020】1138号) 6、《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9099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关于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51%股权公开转让方案 9、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10、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1、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章程 12、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13、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4、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5、中新曜昂环境修复(江苏)有限公司2019年审报报告 16、法律意见书 17、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8、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中新”字号股东承诺函 19、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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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产生一个受让方,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4月6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 00-11: 00,下午13: 30-16: 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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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33、69820610、69820837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