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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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5.57%股权(转让方认缴出资600万元,实缴出资5万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389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1年03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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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0年9月21日,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股东常熟市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5.57%股权。 2020年9月21日,常熟市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所持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5.5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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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03月16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4月27日 | |
转让方名称 | 常熟市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58555485X9 | ||
注册资本 | 1078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邓益 | ||
住所 |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宏路2号2幢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餐饮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家政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租赁;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金属结构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再生资源加工;木材加工;日用杂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软木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51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1年11月10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邓益94.43% 常熟市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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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万元) | 1778.36 | |
负债总额(万元) | 214.15 | ||
净资产(万元) | 1564.21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734.02 | ||
利润总额(万元) | -3.38 | ||
净利润(万元) | -4.56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1年1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804.19 | |
负债总额(万元) | 248.29 | ||
净资产(万元) | 1555.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1.66 | ||
利润总额(万元) | -8.31 | ||
净利润(万元) | -8.31 | ||
基准日审计数据(2020年3月2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69.04 | |
负债总额(万元) | 92.55 | ||
净资产(万元) | 76.5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9.43 | ||
利润总额(万元) | 9.95 | ||
净利润(万元) | 9.9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和东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东华评报字[2020]第35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3月2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172 (采用收益法评估)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9.5804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邓益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9.9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或个人,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在正式报名截止日期前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1.99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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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常熟市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关于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的请示(常开管[2020]278号) 4、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5.57%股权的批复(常国资[2021]5号) 5、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净资产审计报告(苏新会审(专)字(2020)第405号) 6、常熟市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东华评报字[2020]第351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5.57%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9、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0、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11、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2、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3、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15、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常熟市沿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7、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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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2、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协议转让,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因沿江物业认缴出资600万元,实际出资5万元,出资义务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应当依据章程载明的出资期限完成实缴义务。 5、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4月27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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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女士,周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14,69820610,69820835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