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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3号4套住宅公开转让公告[2021]015号

发布时间:2021-04-20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3号4套住宅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10395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时间:2021年02月02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16年6月28日,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位于干将东路13号401室、402室、501室、502室四套住宅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04月20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6月02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转让标的物中的4套住宅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3号(近东环路),总层数为7层,房屋均为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转让标的物所在小区规模较大,配套有超市、餐饮等商业网点。小区东临东环高架,人流量较大,交通便利,紧邻地铁一号线。小区附近有苏州大学,苏州大学材料工程学院,苏州工业园区日本语学校等。小区周边绿化一般,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具体情况如下:
干将东路13号401室,建筑面积73.17平方米,二室一厅一卫一厨,混合结构,简装,评估值为人民币116.3915万元。
干将东路13号402室,建筑面积87.85平方米,三室一厅一卫一厨,混合结构,简装,评估值为人民币143.0022万元。
干将东路13号501室,建筑面积73.17平方米,二室一厅一卫一厨,混合结构,简装,评估值为人民币115.0525万元。
干将东路13号502室,建筑面积87.82平方米,三室一厅一卫一厨,混合结构,简装,评估值为人民币141.3112万元。
目前该四套住宅均无租赁、抵押、担保。房屋处于空置状态,水、电、煤、物业相关费用在房屋停用后未缴纳,处于停用状态;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承担拍卖成交确定受让方前未缴纳的水、电、煤、物业等相关费用。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万隆永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万隆评报字〔2021〕第1-007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0年12月03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515.7574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自公告之日起,可接受预约看房;看房联系人:沈先生;电话18915505060。本次转让所有房源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房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2、转让标的中的4套住宅可分套转让,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受让其中的一套或多套。
3、标的成交后,所有标的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金,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当地城镇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涉及房地产限购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中的4套住宅土地权证内表述,地类(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516万元
(干将东路13号401室,转让参考价为116.4万元。
干将东路13号402室,转让参考价为143.1万元。
干将东路13号501室,转让参考价为115.1万元。
干将东路13号502室,转让参考价为141.4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其中干将东路13号401室、501室需提交12万元/套保证金,干将东路13号402室、502室15万元/套保证金,保证金仅接受转账支付(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同意将干将东路4套房屋进行公开转让的决议
2、关于将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干将东路四套房屋再次进行公开转让的请示
3、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关于同意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对苏州干将东路13号4套房屋实施公开拍卖的决议
4、苏州路劲苏沪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其申报的干将东路13号4套住宅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万隆评报字﹝2021﹞第1-007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不动产权证
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请意向受让方通过实地考察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
2、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如单套房产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如单套房产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选择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支付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费及拍卖公司佣金。
4、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支付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指定托管账户(不含已交纳的保证金)。
5、受让方支付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可在托管资金全额到账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方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拍卖会中以挂牌价为起拍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7、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6月2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8、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9、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实地查看以及相应的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女士,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12-69820814,69820610,69820835
传真 0512-69820604